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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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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7 15: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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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热心网友:遵义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全面启动实施第一期实施方案 根据黔党发[2009]5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启动实施第一期改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

热心网友:遵义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全面启动实施第一期实施方案 根据黔党发[2009]5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启动实施第一期改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建房对象与实施任务(一)建房对象1.地质灾害危房户;2.五保户中的一级、二级、三级危房;3.一级危房的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二)实施任务在总结第一阶段试点和第二期扩大试点的基础上,以地质灾害危房、五保户危房和一级危房为主,全面实施14541户(各地任务详见表一)。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社会扶助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市农村困难群众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广大农村住房的防灾抗灾能力。(二)基本原则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同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注重保护旧有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2.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建为主。政府对建房困难户给予适当补助和特定优惠支持政策,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加强防灾减灾。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分类指导,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异地搬迁集中重建要合理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美化居住环境。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必须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三)操作办法1.建房可分为拆除(恢复)集中重建、分散重建和局部修复等方式。自然村寨一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应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建房设计规划应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集中建房超过50户的木结构房屋,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2.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好各类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时,各自然村寨应开展道路、饮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变农村面貌。3.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各示范点应优先考虑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点、民族村寨的危房改造工作。4.危房拆除重建,应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确定建房面积,建房面积一般为人均不少于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四)建房时限本期计划从2009年6月启动,2009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任务。(五)特别应注意把握的具体问题1.吸取在试点和扩大试点中的教训,集中连建选址(含地质灾害搬迁户新选址),要防止基础超深及开挖土石方量过大的问题,并确保地质稳定,周边环境山体稳定,杜绝建成后又成新的危房。2.因情、因地制宜,能改则改,能置换则置换,在两者不具备的前提下,方可采取拆除重建的办法(地质灾害户除外)。3.有关县、区(市)在扩大试点中,因计划任务下达有误而导致在实际完成的农危改户类别不吻合的情况,以实际完成的为准,在本期实施中进行微调。4.各县、区(市)只能按本期下达计划任务进行安排实施,若各县、区(市)超计划(进度)安排的,其资金由各县自行垫付。5.由于省政府只采用了我市第一次上报的农危房改造数据,各县、区(市)在任务安排时,若发现农危改对象有不实的,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可在本县区域内进行调整(但矛盾由各县自行消化),同时,调整后的最终数据及类别不得突破省农危改办的对该县认定的数据。6.对新建部分,要严格控制层高和建筑面积(户均60—80平方米),特别是墙体的高厚比,并按照抗震6度设防进行设计施工,集中新建的敬老院须按抗震7度设防进行设计施工。严格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确保新建房屋质量和安全。三、补助标准与资金筹集(一)补助标准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五保户一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地质灾害搬迁户为2万元;五保户二、三级危房分别0.5、0.3万元;困难户一级危房1万元;一般户一级危房0.5万元。(二)资金筹集1.根据黔危改办通[2009]4号文件精神,我市为:中央、省级合计配套资金比例为57.97%,市级配套为30%,县、区(市)级为12.03%进行匹配。2.有条件的地方,在各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应发动社会捐赠、部门帮扶等措施,多方筹集资金,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目申报与审批(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1.程序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县逐级审核申报,市级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2.乡(镇)申报材料(1)建房对象申请;(2)实施村组建房方案;(3)县级危房改办所需其他资料。3.县级危改办申报材料(1)《危房改造实施建设规划方案》;(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3)《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4)房屋结构平面图、项目规划图、项目实施效果图。4.市(地)级危改办备案材料(1)《危房改造建设规划方案》;(2)县级危改办申报的相关资料和图纸。(二)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1.程序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2.乡(镇)申报材料(1)建房对象申请;(2)建房方案;(3)县级危房改办所需其他资料。3.县级危改办备案材料(1)《危房改造建设规划方案》;(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4.市(地)级危改办备案材料《危房改造规划方案》。五、政策与措施(一)健全机构。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市的要求调整充实各级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并充实力量,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并提供必需的工作经费和交通工具。(二)落实资金。要将民政、财政、发改、建设、民委、国土、农业、水利、扶贫(农办)、林业、广播电视、残联、电力等部门资源进行整合,并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形成合力;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三)政策扶持。国土部门应做好危房改造用地的保障工作,简化手续,方便搬迁,并减免土地占用费;林业部门减免育林费,对自有木材经审查后给予免费放行;建设部门减免有关规费,并免费提供图纸资料;供电部门完成供电线路的改造工作;文化广播电视部门积极配合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农业部门配套安排沼气池修建,给予资金补助;水利部分负责人畜饮水配套;公路部门加快通村公路建设;建材部门对建房所需的砖瓦、木材、水泥等原材料,发放优惠证,实行优惠价格,当地生产的,尽量按成本价供给;金融部门帮助解决群众建房小额贷款。(四)社会动员。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开展危房改造建设。(五)监督检查。监察、审计、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工程质量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高效。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 六、总结与验收各地在工作结束后,由县、区(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写出专题报告,对组织领导、政策措施、质量监督、资金管理、整体效益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于2009年12上旬上报市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并抄市农危改办、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危改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评估验收,并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通过简报等形式报告市委、市政府。附:遵义市200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计划任务分解表 遵义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六月十二日抄 送:省危改办、慕德贵书记、王晓光市长、王秉清常务副市长、张黔副市长、曾永涛副市长、陈梓泽副市长、杨小强副秘书长、 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民宗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农办、市林业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残联、各县、区(市)危改办、建设局 遵义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12日印发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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