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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汽车行业出台了哪些政策?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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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7 13: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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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汽车行业出台了哪些政策?有何影响热心网友:2014年,国家出台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二手车评估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政策,对整个行业进行了一次洗牌。201

热心网友:2014年,国家出台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二手车评估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政策,对整个行业进行了一次洗牌。2014年我国都出台了哪些新的政策,对行业造成了哪些影响。(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汽车整车制造行业需求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大量积累,二手车市场的不断升温已经成为了“汽车进化论”中的必然产物,然而,由于二手车自身的特殊性,致使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对车况进行准确的判断,因此,作为二手车交易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二手车鉴定评估已经成为了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的重要参考。 2013 年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了《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这一标准于2014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根据《规范》,二手车在售出前将由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之后将发放认证标志,并附有详细的“体检表“,最大限度的解决二手车信息透明化问题。买优惠车可享"实时核定"购置税 从2014年1月1日起,国税总局宣布实施“实时核定每辆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依托电子信息平台,自动采集每辆车的价格信息,核定、下发最低计税价格。这也意味着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是一辆大幅降价的新车,那么就可以比以往节省一大笔税费。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新政策并不意味着所有购买了降价车的消费者都能享受少缴税款的“福利”。如果只是少数汽车经销商搞短时的促销,或降价处理尾货,或出售一些展厅车、试驾车或运输过程中遭遇碰撞的车辆,而实际上新车厂家的最低计税价格没有变化,那么车主所缴纳的税款并不会少。老旧汽车报废标准出台 2 月10日,财政部、商务部发布了《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及标准》。根据新标准,今年老旧车更新的补贴范围比去年更大,不过部分提前报废的老旧汽车提供补贴金额仍为1.8万元。相比2013年政策,2014年新政显得更加苛刻,把享受补贴的车型限定在了10年≤使用年限“新消法”实施 经过旷日持久的征求意见,以及经年累月的修订完善,有着20年历史的消法终于完成了第一次大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于3月15日正式实施。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这一规定的实施,让以往总被认为在汽车消费上是弱势的消费者一方获得了“权力反转”,例如,消费者在诉讼时,只需将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和质量问题发送给消费者组织,由消费者组织对车企进行公益诉讼,这种公益诉讼因为参与者众,一旦胜诉,厂家将面临着前文数字般的赔偿,可以给厂家很大压力,这样也在无形中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难度,鼓励了消费者的维权信心。禁售国三柴油车 2014 年4月23日,工信部发布公告称,为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汽车尾气排放,2014年12月 31日废止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三)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三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届时,柴油车排放将全面升级到国四标准。私家车6年免检政策出台 5 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自2014年9月1日起,小型私家车6年内每2年检验 1次,6至15年每年检验1次,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 私家车6年免检,显然对车主而言便利了不少,而使用仅6年时间内的汽车,其实也属于壮年,确实没有2年上线检验的必要,因此对于广大的车主来说的确是个利好的消息。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车辆都能享受到这一政策,此次公布的免检车型中不包括越野车、小型微型普通载客汽车、重中型货车这种类型的车辆。而一些想要借此免去上牌麻烦的车主也要失望了,目前新车上牌前还是必须到检测场检验外观、拍照、拓号。国务院免征新能源车购置税 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有业内人士透露,随着这一政策的打开,国家还将出台一系列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组合拳。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今年前10个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4.70万辆,同比增长近5倍,因此,尽管和传统汽车相比,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仍属“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但是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战略规划已经进入政策落地阶段,充分说明了国家对于新能源车战略的积极态度。公车改革方案实施 每年支出数以千亿元计、占到“三公”经费六成以上的公车消费一直是“三公”改革的重头戏,而其中呼声最高的就是关于“车轮上的浪费”,对此,7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布。根据《改革方案》,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改革方案》同时明确,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同时,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三批免购置税新能源车公布 8月29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正式发布了第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 目录》,确定了首批符合国家扶植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名单,并又分别于10月29日与12月19日公布了第二批与第三批的目录。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衡量一个政策的好坏,最终的落脚点在是否能从中得到真正的优惠和用车生活的提升。减免购置税后,以一辆10万元左右的汽车举例,减掉购置税10%,价格能再降一万多元左右。加上财政补贴,消费者确实能获得一定的优惠。特别是在像北京、上海这样,有支持政策,配套设施也正在完善的地区。但在中国更多城市,充电设施尚未普及、续航能力仍待进步的当下,消费者对于新能源产品的种种担心仍难消除,因此,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免除购置税或难以大量推动销量增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征询 1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在本次《目录》修订稿中,汽车整车制造被划归到了限制外商投资的类别当中,而此前属于限制类的新能源关键零部件则被纳入了鼓励类。 在此次《目录》的修订稿中,虽然此前一直备受争议的整车合资企业股比仍被列入限制外商投资的类别当中,但是国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放开,也被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是国家放开汽车整车制造合资股比的先行尝试。平行进口或将放开 11月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明确要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其中包括调整汽车品牌销售有关规定,加紧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 随着国务院的明确表态,上海自贸区平行进口车试点工作也将加速推进。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商务部将积极支持上海自贸区开展平行进口试点,为创新进口汽车销售模式、完善汽车消费管理制度进行有益的探索。随着越来越多的贸易商取得直接从国外进口汽车的资格,国内消费者可能会获得真正的实惠。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11 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有消息人士透露,根据工信部内部已形成的共识,这三张专门生产电动汽车的牌照,第一张很可能落地中西部省份,比如汽车工业较为发达的重庆、成都、西安;第二张很可能落地互联网公司,为互联网思维融入汽车提供平台;第三张则可能来自此前一直寄希望争夺市场的万向、时风等企业。 不过,即便新的政策为非汽车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入口,但IT企业要想造车,也不是那么容易,该政策明确规定,需要“有3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基础”,并具备“与产品结构、生产纲领相适应的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整车生产工艺和装备”,仅此一点,就让很多IT企业“望洋兴叹”了。加强油耗限值管理 5月7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这份文件是为进一步促进先进节能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加快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27999-2011的实施工作。 工信部同期公示了《2013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在79家国产乘用车企业中,有22家没有达标;25家进口车企中12家没有达标,另有7家企业未递交《2013年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执行情况年度报告》。文件列出七条有关事项,四条针对不达标企业采取惩罚措施。 售后配件信息公开 6 月30日,交通部发布了《关于征求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按照意见稿第十四条破除维修配件渠道垄断的规定,要鼓励汽车维修配件自由流通,鼓励原厂配件生产企业向汽车售后市场提供原厂配件和具有自有品牌、商标或标识的独立售后配件;鼓励授权维修企业向非授权维修企业转售、提供原厂配件;要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所有维修企业享有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汽车的权利。 意见稿重点提出了打破汽车维修配件垄断的具体方法,第一是鼓励原厂配件进入独立售后市场,也就是鼓励原厂配件企业将自己的配件卖向独立售后市场。第二是鼓励发展“同质配件”,也就是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的配件。这项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打破配件体系垄断,治理售后服务高价的顽疾。 工商总局:停止实施汽车品牌经销商备案 7 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 “汽车销售”,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出台的初衷是为解决汽车产品销售和售后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经过多年运行,备案管理与企业授权成为政策出台以来最大焦点,也成为制约经销商市场行为的两大掣肘。经销商不仅需要庞大的资金用于前期维护,而且还特别耗费时间;授权制度致使厂、商地位悬殊,厂家与经销商形成的依附关系。进口汽车暴利和售后价格畸高的根本原因在此,汽车品牌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汽车市场销售回归正常。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 11月25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其中对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城市的最低奖励为2000万元,最高奖励达到1.2亿元。 但是,由于该《通知》对于推广城市进行了一定的推广目标设定,奖励资金直接与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挂钩,且奖励资金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领域,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因此如何让消费者买账,还将是个不小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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