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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了几十基本农田,现将作为再生资源行业集体搬迁户临时安置用地,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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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7 12: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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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租了几十基本农田,现将作为再生资源行业集体搬迁户临时安置用地,是否可行?保山市隆阳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

领域专家:

首先得政府审批,,

领域专家:1、耕地及基本农田利用限制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对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进行了严格限制。《意见》明确强调: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

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

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

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

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

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

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设施农业发展,强化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监管。

采取措施保证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可以通过停发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办法遏制撂荒耕地的行为。在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不符合产业规划的经营行为不再享受相关农业生产扶持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设施农用地利用限制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对以农业设施用地为主的农业生产性建筑占用土地的规模及用地范围也做了明确规定。《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规定:

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进行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3%以内,但最多不超过20亩;

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

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同时严格把握设施农用地范围。

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 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也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内容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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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专家:你租了十几年的基本农田是不是在农田保户区内?如果不是,那就是村庒建设规划范围之内,凡是这些土地村委会早就规划村庄改造。

村委会决定集体临时安置用地,不是那个村干部说了算。是通过村民代表、村民小组组长、党员干部共同协商的结果,也要经过乡镇、市土管建设部门批准才行。

作为你可能租用期没到或土地上有建筑物和青苗,村委会应该做好赔偿和补偿工作,你也要积极配合,毕竟村委会建临时安置房也是公益事业。

领域专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专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根据这一规定,基本农田一般不准占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从重给予处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征地管理中的四个必须是什么?根据国土资源管理有关规定,征地管理必须执行规划计划、必须充分征求农民意见、必须补偿安置费足额到位才能动工用地、必须公开征地程序和费用标准及使用情况.什么是土地管理行政处分建议书?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且自己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于自己无权处理的,应当向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书.对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行政处分建议书,有关的行政监察机关必须予以处理.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直接行政处分权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条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享有直接的行政处分权.对于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给予有关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行政处分.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自行侦破的土地犯罪案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刑事处罚后尚不能消除违法后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仍然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单位和个人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是否应予配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和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领域专家:

谢邀!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家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设,所以,利用基本农田作为搬迁户的临时安置用地并建设安置房,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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