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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卫(创建文明卫生家园手抄报)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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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7 0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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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卫(创建文明卫生家园手抄报)四年级【专家解说】:各区县创城办、爱卫办,市委各部门,市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西宁警备区,武警西宁支队,各窗口、行业单位:为贯彻落实“文明青海”建

【专家解说】:各区县创城办、爱卫办,市委各部门,市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西宁警备区,武警西宁支队,各窗口、行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文明青海”建设活动,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创优美环境、创优良秩序、创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三优”活动为载体,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不断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新高潮,市创城办、市爱卫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让文明走进生活”—“清洁家园、共创文明”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意义
按照我市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具体安排,广泛开展群众性城乡清洁家园行动,引导市民自觉参与城市绿化、美化、净化,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建设美好家园,努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增强广大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建设城乡人民共同享有的美好家园,努力实现“生活之城、幸福之城”宏伟蓝图。
二、活动主题
“人人行动、清洁家园,城乡携手、共创文明”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教育先行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把教育人、培育人、塑造人融入活动之中,切实把城市精神、健康生活方式、公共文明意识、公民养成意识等教育融入活动始终。同时加强城市管理,逐步健全管理机制,培养市民文明意识,逐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二)坚持上下联动与左右互动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上下联动、省市联动、政企联动、军民联动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主题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协调一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创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舆论引导与督查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发挥媒体的力量,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又要在曝光脏乱差上下功夫,建立曝光的常态机制。同时要坚持督查与考评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实现清洁家园活动健康有序推进。
(四)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维护相结合的原则。集中整治是对卫生环境普遍问题进行的整顿,日常维护是平常开展的各项日常监管活动。要加强集中整治对日常维护工作的深化和补充,经常性开展使城市干净整洁的常态工作,不断完善活动的组织运行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市区主要道路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1)沿线环境整洁美观。重点抓好道路沿线的环境整治工作,达到“七无”,即: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挖乱填、乱栽乱种。(2)道路设施配套完善。路面路肩整洁,交通标志清晰醒目,路基边线整齐划一,边沟排水通畅,养护作业规范,宜林路段绿化美化达标。(3)窗口服务质量优良。沿线餐馆、旅店、商店、修理门店店堂整洁卫生,店名招牌及广告牌设置规范。店铺管理有序、守法经营、文明服务,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开展市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1)以背街小巷、社区、楼道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卫生死角,做到无垃圾、无乱牵乱挂、无乱贴乱画。(2)以广场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卫生死角,做到无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乱挂。(3)以单位为重点,动员居民和干部职工做好室内外卫生,清洁办公环境,清扫生活环境,清除暴露垃圾。安装好防蚊蝇设施,做到无积尘、无蛛网、无污迹,确保整洁有序。(3)以公共厕所为重点。做到无蛛网、无污垢、无异味、无乱贴乱画。(4)以餐饮单位为重点,及时清运垃圾,疏通沟道,做到“三防”设施齐全,生熟分开,无积尘、无蛛网、窗明几净。
(三)开展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各区要建立健全城乡结合部的卫生保洁制度,组织清除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乱倒垃圾、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等影响城郊容貌的违规行为,同时要做好城郊居(村)民聚居点垃圾房、垃圾桶等容器的建设和配置,实施垃圾的暂存与清运封闭化。城乡结合部要做到无乱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横流,无乱搭乱盖,无乱堆乱放。城郊结合部居(村)民点村容街貌洁净,路灯明亮、绿化良好;垃圾收集设施完善,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积存垃圾;街、巷、路的维修完好,确保路面平整,无破损;排水设施完好,井盖无缺损,管网无堵塞,清掏物无积存;城市“牛皮癣”及时清理,广告牌匾规范设置,牌匾整洁美观;无违章悬挂各种横幅、布幅,无乱贴乱画。
五、责任分工
此次活动的组织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市创城办、市爱卫办负责牵头抓总,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各区县要组织干部职工到社区发动居民,广泛宣传清洁家园活动的目的意义,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参加活动,同时对城乡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重点社区实施专项整治。市城管局负责城区主干道、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等环境卫生设施及居民区的环境整治;市工商局负责集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市商务局负责商场、超市的环境整治;市旅游局负责宾馆、旅游景点的环境整治;市卫生局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整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市建委负责建筑工地、施工人员生活区的卫生环境整治;市林业局负责公园、苗圃、绿地的卫生环境整治;市交通局负责公交车站以及公交车、出租车车内卫生环境整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拆迁工地和物业小区环境整治;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环境整治;市水利局负责做好河道及两岸景观带的卫生环境整治;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市直单位做好本单位办公区和生活区的卫生环境整治;团市委负责组织开展城乡清洁志愿服务工作。
六、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1年3月下旬—4月上旬)。各区县和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和责任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迅速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市创城办、爱卫办将在4月9日10:00——12:00组织开展西宁地区清洁家园集中整治行动(活动安排见附表)。省四大班子领导和省直单位由市文明办协调省文明办负责通知,各区县、办事处要主动与辖区单位(含中央、省、市单位,大中专院校,大型企业,驻军单位等)沟通衔接,组织相关人员到指定的区域参加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4月中旬-6月下旬)。主要任务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围绕重点整治内容,落实整治措施,开展集中整治。市直各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各区县组织辖区单位和干部群众,结合每月“建卫日”活动,集中开展卫生大扫除。
(三)测评验收阶段(2011年7月初——7月下旬)。各区县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此次活动的检查验收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市创城办和市爱卫办每个月将组织力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测评,并在媒体进行通报。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西宁市市容环境发生显著变化,赢得社会各界的赞誉,良好环境来之不易,保持良好环境的任务更加艰巨,希望各区县、各部门要把清洁家园活动作为大事要事来抓,各地区县、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检查,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措施,层层抓好落实。各区县创城办、爱卫办要切实担负起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加强指导的重要职责,做好行动计划安排、宣传动员、组织部署、检查督促等工作。
(二)搞好协调配合。此次清洁家园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标准高,各地区要主动履行职责,积极与辖区单位沟通衔接,确保全民发动,全民参与。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发动本行业、本系统窗口单位,积极投身清洁家园行动,努力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全程跟踪报道活动情况,阐述活动的目的意义,并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刊(播)出评论员文章等形式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使此次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大新闻监督,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通报,对脏乱差现象进行跟踪曝光。
(四)注重长效管理。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活动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市创城办、市爱卫办协同相关部门将加大督办力度,及时跟踪检查活动情况,加强对活动的日常性督查和考核。健全长效管理和考核评比机制,市文明办将各地区和有关单位的活动实效作为本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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