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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和水务局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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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7 08: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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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和水务局的区别【专家解说】:一、水利局——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水电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议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规

【专家解说】:一、水利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水电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   议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规 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3. 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区县(自治县、市)水中长期供   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 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其它重大建设项目的水   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 征收制度;发布重庆市水资源公报;主管全市   水文工作。   4. 主管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   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5. 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   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 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 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区县(自治县、市)间的水事纠纷。   7. 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全市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按有关规定监管水利国有资产;指   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及多种 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市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   见。   8. 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   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 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9. 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市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   和管理大中型或跨区县(自 治县、市)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   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10. 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11. 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2. 负责全市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指导行业安全   生产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 研究和技术推广。   13. 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利水   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4. 在市政府电力综合管理部门统一指导下,制定或参与制定水利行业的水电及电网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   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指导 水利行业水电管理,监管水利电业国有资产。   15.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水务局是为负责本市水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一)研究本市水务发展战略,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务方面的论证工作;参与制定有关流域水资源规划。   (二)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空中水);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管理水文工作。   (三)负责本市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订供水行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本市自备井的管理;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   (四)负责本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组织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本市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维修养护的管理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排水许可管理和排水水质监测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市河道、水库、湖泊、堤防保护的管理工作;监测河流、湖泊、水库及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研究提出水功能区的划分、限制排污总量和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本市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实施国家水务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水务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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