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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法所有的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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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法所有的税率是多少【专家解说】:《税法一》知识点:我国增值税税率2009-12-09 10:07:15 | 来源:财考网 | 作者:   我国增值税税率(掌握)(一)基本税率

【专家解说】:《税法一》知识点:我国增值税税率 2009-12-09 10:07:15 | 来源:财考网 | 作者:   我国增值税税率(掌握)   (一)基本税率:17%。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均为17%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7%.这一税率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   (二)低税率:13%。   销售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对农民个人按照竹器企业提供样品规格,自产或购买竹、芒、藤、木条等,再通过手工简单编织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属于自产农业初级产品,应当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   粮食和食用植物油(掌握)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可以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   (1)军队用粮;   (2)救灾救济粮;   (3)水库移民口粮。   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对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比照“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注意教材81页(6)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从2002年6月1日起,对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对其购进独立核算的自来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按6%征收率开具)予以抵扣。   工业用的煤炭制品,应该纳17%;居民用煤炭制品应该是13%.教材78页(十)居民用煤炭制品是指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   图书、报纸、杂志。   古旧图书是免税范围,而图书是低税率。图书、报纸、杂志还要注意减免税的优惠。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一)饲料   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的范围包括:   1.单一大宗饲料;   除豆柏以外的菜子柏、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饲用鱼油自2003年1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自2007年1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   2.混合饲料;   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掺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3.配合饲料;   4.复合预混料;   5.浓缩饲料;   6.宠物饲料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料。   (二)其他农业生产资料   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1.农膜。   2.生产销售的①氮肥、②磷肥以及以③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 )。   (1)自2004年12月1日起,对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胛肥由免征增值税改为实行先征后返。   (2)自2008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磷酸二铵产品免征增值税。   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4.有机肥。   农产品。(与教材82页第五节中的第一个问题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区分开)   销售自产的农业产品给予免税的优惠。   金属矿采选产品。   自2009年1月1日起,矿产品恢复到17%的税率,不再适用13%.(注意时间上的限定)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一般适用于13%的低税率,但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减免税优惠。参见教材88页。   二甲醚(自2008年7月1日起)、盐(自2007年9月1日起)。   (三)零税率:主要是针对出口货物,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其他规定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   我国增值税税率(掌握)   (一)基本税率:17%。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均为17%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7%.这一税率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   (二)低税率:13%。   销售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对农民个人按照竹器企业提供样品规格,自产或购买竹、芒、藤、木条等,再通过手工简单编织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属于自产农业初级产品,应当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   粮食和食用植物油(掌握)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可以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   (1)军队用粮;   (2)救灾救济粮;   (3)水库移民口粮。   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对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比照“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注意教材81页(6)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从2002年6月1日起,对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对其购进独立核算的自来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按6%征收率开具)予以抵扣。   工业用的煤炭制品,应该纳17%;居民用煤炭制品应该是13%.教材78页(十)居民用煤炭制品是指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   图书、报纸、杂志。   古旧图书是免税范围,而图书是低税率。图书、报纸、杂志还要注意减免税的优惠。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一)饲料   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的范围包括:   1.单一大宗饲料;   除豆柏以外的菜子柏、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饲用鱼油自2003年1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自2007年1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   2.混合饲料;   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掺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3.配合饲料;   4.复合预混料;   5.浓缩饲料;   6.宠物饲料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料。   (二)其他农业生产资料   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1.农膜。   2.生产销售的①氮肥、②磷肥以及以③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 )。   (1)自2004年12月1日起,对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胛肥由免征增值税改为实行先征后返。   (2)自2008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磷酸二铵产品免征增值税。   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4.有机肥。   农产品。(与教材82页第五节中的第一个问题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区分开)   销售自产的农业产品给予免税的优惠。   金属矿采选产品。   自2009年1月1日起,矿产品恢复到17%的税率,不再适用13%.(注意时间上的限定)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一般适用于13%的低税率,但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减免税优惠。参见教材88页。   二甲醚(自2008年7月1日起)、盐(自2007年9月1日起)。   (三)零税率:主要是针对出口货物,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其他规定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  煤炭,是指直接从地下开采出来的①原煤和经洗选、精选工序生产的②洗煤、③选煤。在开采、洗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④落地煤、石煤、手拣煤、风化煤、煤泥等,也属“煤炭”的征收范围。⑤水煤浆产品可比照“煤炭”征收增值税。   原油、人造原油不属本货物范围。   自2007年9月1日起,盐适用增值税税率由17%统一调整为13%,盐是指主体化学成分为氯化纳的工业盐和食用盐,包括海盐、湖盐、井矿盐。   (十九)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二十)二甲醚   指化学分子式为:CH3OCH3,常温常压下为具有轻微醚香味,易燃、无毒、无腐蚀性的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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