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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谁知道 中国水资源减少和水资源污染每年的具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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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7 11: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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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谁知道 中国水资源减少和水资源污染每年的具体数据?【专家解说】:近年来,为有效监控水资源污染防治状况,国家和自治区水资源控制监测网分别对我区黄河、西辽河、额尔古纳河等6个外流河

【专家解说】:近年来,为有效监控水资源污染防治状况,国家和自治区水资源控制监测网分别对我区黄河、西辽河、额尔古纳河等6个外流河水系,以及黑河、艾不盖河等7个内流河水系的干、支流共计26条河流,3个湖泊,2座水库的地表水水质进行长期监测。同时,对呼和浩特、包头、赤峰、通辽、鄂尔多斯等10个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监测。 截止到2005年上半年,我区主要河流大部分河段为Ⅲ类、Ⅳ类水质,有轻度或中度污染,但有些河段或支流为劣Ⅴ类水质,属重度污染。如:黄河入境段、额尔古纳河的支流海拉尔河水质均为劣Ⅴ类水质,属重度污染。有些湖库水质明显变差,水质出现富营养化。如:乌梁素海、岱海等。监测10个市的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除呼和浩特、赤峰、满洲里3市的水质无超标外,其余7个市的饮用水源地水质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主要是氨氮、总大肠菌群指数超标。包头市、呼伦贝尔市的城市饮用水主要是地表水,包头市地表水源水质超标主要是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超标,呼伦贝尔市地表水源水质超标主要是铁、锰指数超标。这7个市的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除呼伦贝尔市为天然本底偏高所致外,其他6个城市均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超标排放和渗漏所致。 2004年全区废水排放量为5.2568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2.2848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2.9720万吨,分别占废水排放总量的43.5%和56.5%。全区12个盟市中,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大的地区依次为包头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排放量分别占全区排放总量的33.5%、18.5%、9.4%。全区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较大的依次是巴彦淖尔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呼和浩特市,分别占全区排放总量的26.0%,20.4%、13.3%、10.5%。 由此可见,目前我区几乎所有河流、湖泊直至地下水程度不同的被污染,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大量排放所致。 二、我区水资源污染防治状况 我区各地对水资源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的程度正在逐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和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已经把防治水资源污染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做,从实际出发,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加强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近年来,我区各级政府在认真执行国家《水污染防治法》的同时,依法制定了配套的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治理的法规及制度措施。包头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包头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包头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黄河包头段水源水质污染应急预案》;通辽市根据国家《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结合西辽河通辽段的水污染实际状况,编制了《通辽西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巴彦淖尔市针对在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实施了《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方案》;乌海市为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水污染防治、水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等工作,在编制出台《乌海市饮用水源保护规划》、《乌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又编制完成了《乌海市水环境容量技术报告》、《乌海市焦化废水治理技术》和《黄河石嘴山——乌海段氨氮污染现状调查报告》。所有这些都为我区有效地防治水资源污染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二)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取得较为显著的效果。“十五”期间,全区各地从提高城市污水净化处理能力着手,大力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地扩建和兴建了一批城市污水处理厂,并对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排放工程进行了重点整治,从源头上加大水资源的防治力度。包头市利用2.65亿元的日元贷款,在完善原污水处理厂功能的基础上,又建设了北郊水质净化厂和东河东、西污水处理厂,以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配套工程。同时,还投资3.81亿元,完成了包钢总排污治理、包头啤酒厂废水治理、明天科技山泉化工厂高浓度含酚废水治理、亚麻厂含果胶有机物废水治理等一大批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通辽市计划投资4.54亿元建设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中总投资1.44亿元日处理污水13万吨的通辽污水处理厂已建成,部分旗县的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在改建或扩建原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并投入巨资对沿河重点污染企业进行重点治理。乌海市累计投入1250万元对沿黄的9家重点污染企业污水排放工程进行了重点改造,还建设了150个污水储备井,以缓解工业废水对地下水的污染。巴彦淖尔市为解决华章纸业和美利北辰纸业两个重点污染源,2004年投资近1.2亿元完成了境内黄河中段污水达标排放治理工程。2005年投资1700万元完成了沿黄河污染企业的污水处理工程。近两年内,还积极引导上述两家造纸企业投资1.1亿元建设碱回收工程,以降低水污染排放总量,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解决了污水不进黄河的问题。 (三)积极开展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保护浅层地下水。通辽市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力度,实施“5820”工程,推行退耕还林还草、舍饲禁牧轮牧,以及封育山林、禁樵禁采等措施,使科尔沁沙地在全国四大沙地中率先实现了沙化总体性逆转的趋势。同时加强对农药化肥的合理使用及畜禽养殖的污染控制,制定相应的政策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缓解面污染源对水资源的污染。呼市根据奶牛数量增加、粪便污染日趋严重的现状,不失时机提出奶牛进小区实行规模化饲养,并出台了提高小区里收奶价格的政策,控制饲养业的面源污染。 (四)完善水质监测体系,有效监控重点水源地水质变化。近几年,我区各级环保、水务部门从当地水资源管理实际出发,充分应用高科技监测手段,积极建设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在重要水源地及面积较大的水域设立自动监测站,全天候地对水质进行有效监测,实时掌握各站(点)的水质监测信息。包头市对黄河包头段的三个水源地建立了完善的水质监测体系,并在画匠营子建立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对黄河包头段水质实时连续监测和远程监控,随时可以得到黄河水质变化监测数据信息。乌海市、巴彦淖尔市等地也在境内河段设立了水质监测站(点),建立起了水质监测网络,加大对饮用水水质监测力度。乌海市根据水质监测报告,严禁饮用自备井、浅层水,及时封闭污染严重水源井。巴彦淖尔市对黄河总干渠水质及受砷污染地区的水质实施定期不定期的监测。 三、我区水资源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在水资源污染防治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各地经济发展,尤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生产、生活过程中的水资源污染问题仍十分突出,全区水资源污染防治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黄河等河流污染问题。一是黄河在进入内蒙境内已属于劣Ⅴ类水体,主要污染物中氨氮严重超标。直接原因就是黄河上游宁夏石嘴山市有10多家企业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黄河,造成黄河水进入乌海市时常年Ⅴ类或劣Ⅴ类水质。二是存在着两个潜在的黄河污染源。一个是巴彦淖尔市前旗成千吨的污水被高出黄河水面两米的拦污水坝挡在坝内。另一个是包钢尾矿坝(工业旅游森林)有上亿吨的洗矿废水存放,人们形象地称之为“污染黄河的两颗定时炸弹”。一旦出现险情,必然污染黄河水,后果不堪设想。三是黄河水功能区划不尽合理。黄河包头段上游主要是工农业用水,水质目标为地表水Ⅳ类,包头是内蒙古唯一生产、生活都用黄河水的城市,上游来水到达包头断面时达不到Ⅲ类水质的要求,饮水安全难以得到保障。四是国家设在乌海市的黄河水质监测断面,远离黄河水进入乌海市的入境断面,监测结果难以证明黄河水进入乌海市境内的实际情况。为了及时掌握入境的黄河水污染最新情况,乌海市在黄河水入境处,专门设立人工监测点位点,定时监测黄河入境段水质。目前,此项工作经费严重短缺,难以继续维持下去。 西辽河、海拉尔河等河流的污染问题,虽不如黄河严重,但应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进行综合治理。 (二)湖泊水库的污染问题。我区湖泊较多,其中水面在100平方公里的湖泊仅有7个。目前,这7个湖泊水质不同程度遭受污染。其中乌梁素海污染最为严重。其主要污染源为农田退水、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湖内水生植物腐烂沉积造成水体恶化和富营养化,水质已成为劣Ⅴ类水体。乌梁素海由于营养物质的增加和积累,水生植物过量生长,致使湖底每年以6—9毫米的速度抬高,据专家推测,若不及时有效治理,40年内,乌梁素海将退化为沼泽地,将失去调节生态的重要功能。而解决乌梁素海水富营养化问题,一是要严禁向该地区湿地排放污水;二是要给乌梁素海进行水质置换,每年需要补给水量1亿多立方米,按现在收取资源费标准过高,本地区无能力承受。三是要进行水草综合利用,这是目前治理湖泊水体富营养化的一个有效途径。乌梁素海先后进行了草鱼转化水草试验和水草收割试验,均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底泥氮磷含量高的湖泊水库,更易于发展草鱼转化水草项目,实现生物治污,但因政策和资金的原因,上述两个成果还不能大面积推广。乌梁素海是我区黄河流域最大的淡水湖泊,内蒙古第二大湖泊。也是河套地区7000平方公里耕地灌溉排水系统中唯一的蓄排水通道。根治乌梁素海污染问题刻不容缓。另外,呼伦湖、黄旗海、岱海、莫力庙水库等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水体富营养化问题,需要极早防治。 (三)工业污染问题。当前,我区一些地方追求经济指标,忽视环保指标的现象非常突出。有些企业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和经济利益的趋使,环保意识非常差,多数企业水污染治理措施不到位。有的企业甚至根本不执行“三同时”制度。通辽市的开鲁兴利药厂、天蒙羊绒集团、万顺达淀粉有限公司、草原兴发公司在通辽市的几家屠宰厂,都是在没有任何污水治理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生产,排放污水严重超标。有些被环保部门责令整改的重点污染企业,虽表面上执行了“三同时”制度,但在经济利益的驱动和成本核算的影响下,非法停止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偷排污染物的反弹现象时有发生。有一些老企业虽经过不同程度的改造,但污染治理设施与现有生产能力不配套,排污口不规范,废水采取明渠、漫流等方式排放。有的企业在“一控双达标”过程中,已经被政府批准和法院裁定停破产企业,但在未进行任何治理的情况下,通过招商、转制等形式重新恢复生产。还有个别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擅自新建、扩建项目,造成老污染源治理尚未完成,又产生新的污染源。 (四)城镇农村地下水污染问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有的城镇尚未建设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入网率普遍较低,个别旗县没有集中排污管网,污水基本处于无组织排放自流漫渗。有的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不能正常运行或半运行,处理后的污水不能达到排放标准,变分散排污为集中排污。多数盟市所在地的城区及下属各旗县所在地,地下浅层水污染呈逐年加重趋势。通辽市城区地下50米以上地下浅层水由西到东污染越来越重。乌海市浅层水污染较为严重。 (五)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近几年,环保问题虽已成为百姓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全社会特别是一些地方和企业负责人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较低,地方保护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比较盛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地方领导“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重局部、轻全局”的观念还没有根本转变。不少污染企业宁交排污费也不愿治理的现象比较普遍。环境管理上,出现的经费不足,手段落后,措施不利,赏罚不明,已成为水资源污染防治工作的“软肋”,所有这些都应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四、几点建议 (一)尽快建立全区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体系,做到防患于未然。自治区政府应尽快制定全区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形成水污染防治应急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应急设备,保障应急信息畅通,建立专家和技术支持系统,提高流域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别是黄河上游两颗“定时炸弹”,即巴彦淖尔前旗污水坝和包钢尾矿坝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加紧制定相应预案,防患于未然。 (二)科学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实施有效管理。我区要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要科学编制我区的黄河等河流、湖泊和浅层地下水的保护规划。各地还应紧紧围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进一步加强水资源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科学规划,完善制度,规范执法,有效管理。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水型社会。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生产环节,要严格排放强度准入,鼓励节能降耗,实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强制审核;在废物产生环节,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合理延长产业链,强化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要加强技术指导,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防止面源污染;严格监管规模化畜禽养殖,大力发展节约型生态农业,建设有机食品基地,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以改善农村的环境质量。建立科学的用水机制,确保河流合理的径流量,统筹安排流域各段的生态保护,控制水土流失。 (四)加大资金投入,制定优惠政策,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全区各地水资源污染防治方面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欠账太多,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滞后,污水处理后的中水利用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污水处理仍处于低水平状态下运行。治污企业市场化运作程度低,环保产业没有形成现代化规模。因此,各级政府应切实加大水资源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制定和完善配套的优惠政策,运用价格、财税等有利于水资源保护的经济杠杆调控社会环境行为,积极培育环保产业形成、发展和壮大。 (五)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法遏制水资源污染。全区应严格执行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依法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抓好黄河内蒙古段、西辽河及海拉尔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以环境功能区达标为基础测定环境容量,进行总量核定与分配,确定污染物削减目标任务并分解到各排污单位。推行综合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依证管理,按证排污,违证处罚。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对不达标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计,严把新上项目审批关。逐步建立科学评价发展与环境保护成果的制度,包括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环保考核制度、环境目标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要把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在实绩考核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监测队伍建设,强化专业培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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