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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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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污染问题?【专家解说】:地下水质量标准 发布时间:2005-12-1 9:22:00 来源: Quality standard for ground water (GB

【专家解说】:地下水质量标准 发布时间:2005-12-1 9:22:00 来源: Quality standard for ground water (GB/T14848-93 1993-12-30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3—12—30批准 1994—10—01实施 1 引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 引用标准 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 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 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低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4.2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见表1) 表1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项目序号 类别 标准值 项目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V类 1 色 (度) ≤5 ≤5 ≤15 ≤25 >25 2 嗅和味 无 无 无 无 有 3 浑浊度 (度) ≤3 ≤3 ≤3 ≤10 >10 4 肉眼可见物 无 无 无 无 有 5 pH 6.5~8.5 5.5~6.5, 8.5~9 〈5.5,>9 6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150 ≤300 ≤450 ≤550 >550 7 溶解性总固体(mg/L) ≤300 ≤500 ≤1000 ≤2000 >2000 8 硫酸盐(mg/L) ≤50 ≤150 ≤250 ≤350 >350 9 氯化物(mg/L) ≤50 ≤150 ≤250 ≤350 >350 10 铁(Fe)(mg/L) ≤0.1 ≤0.2 ≤0.3 ≤l.5 >1.5 11 锰(Mn)(mg/L) ≤0.05 ≤0.05 ≤0.1 ≤1.0 >1.0 12 钢(Cu)(mg/L) ≤0.01 ≤0.05 ≤1.0 ≤1.5 >1.5 13 锌(Zn)(mg/L) ≤0.05 ≤0.5 ≤1.0 ≤5.0 >5.0 14 铝(Mo)(mg/L) ≤0.001 ≤0.01 ≤0.1 ≤0.5 >0.5 (续表1) 项目序号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V类 15 钴(Co)(mg/L) ≤0.005 ≤0.05 ≤0.05 ≤1.0 >1.0 16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mg/L) 0.001 0.001 0.002 ≤0.0l 0.01 17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不得检出 ≤0.1 ≤0.3 ≤0.3 >0.3 18 高锰酸盐指数(mg/L) ≤1.0 ≤2.0 ≤3.0 ≤10 >10 19 硝酸盐(以N计〕(mg/L) ≤2.0 ≤5.0 ≤20 ≤30 >30 20 亚硝酸盐(以N计)(mg/L) ≤0.001 ≤0.01 ≤0.02 ≤0.1 0.1 21 氨氮(NH4)(mg/L) ≤0.02 ≤0.02 ≤0.2 ≤0.5 >0.5 22 氟化物(mg/L) ≤1.0 ≤1.0 ≤1.0 ≤2.0 >2.0 23 碘化物(mg/L) ≤0.1 ≤0.1 ≤0.2 ≤1.0 >1.0 24 氰化物(mg/L) ≤0.001 ≤0.01 ≤0.05 ≤0.1 >0.1 25 汞(Hg)(mg/L) ≤0.00005 ≤0.0005 ≤0.001 ≤0.001 >0.001 26 砷(As)(mg/L) ≤0.005 ≤0.01 ≤0.05 ≤0.05 >0.05 27 硒(Se)(mg/L〕 ≤0.01 ≤0.01 ≤0.01 ≤0.1 >0.1 28 镉(Cd)(mg/L) ≤0.0001 ≤0.001 ≤0.01 ≤0.01 >0.01 29 铬(六价)(Cr6+)(mg/L〕 ≤0.005 ≤0.01 ≤0.05 ≤0.1 >0.1 30 铅(Pb)(mg/L) ≤0.005 ≤0.01 ≤0.05 ≤0.1 >0.1 31 铍(Be)(mg/L) ≤0.00002 ≤0.0001 ≤0.0002 ≤0.001 >0.001 32 钡(Ba)(mg/L) ≤0.01 ≤0.1 ≤1.0 ≤4.0 >4.0 33 镍(Ni)(mg/L) ≤0.005 ≤0.05 ≤0.05 ≤0.1 >0.1 34 滴滴涕(μg/L〕 不得捡 ≤0.005 ≤1.0 ≤1.0 >1.0 35 六六六(μg/L) ≤0.005 ≤0.05 ≤5.0 ≤5.0 >5.0 36 总大肠菌群(个/L) ≤3.0 ≤3.0 ≤3.0 ≤100 >100 37 细菌总数(个/rnL) ≤100 ≤100 ≤100 ≤1000 >1000 38 总 放射牲(Bq/L) ≤0.1 ≤0.1 ≤0.1 >0.1 >0.1 39 总ß放射性(Bq/L) ≤0.1 ≤1.0 ≤1.0 >1.0 >1.0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待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 地下水水质监测 5.1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5.2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 地下水质量评价 6.1 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6.2 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 例:挥发性酚类Ⅰ、Ⅱ类标准值均为O.OO1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O.OO1mg/L时,应定为Ⅰ类,不定为Ⅱ类。 6.3 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 6.3.1 参加评分的项目,应不少于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但不包括细菌学指标。 6.3.2 首先进行各单项纽分评价,划分组分所属质量类别。 6.3.3 对各类别按下列规定(表2)分别确定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 类别 Ⅰ Ⅱ Ⅲ Ⅳ V Fi 0 1 3 6 10 6.3.4 按式(1)和式(2)计算综合评价分值F。 F=............................................. (1) F=......................................................(2) 式中:F—各单项组分评分值Fi的平均值; Fmax—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中的最大值; n—项数。 6.3.4 根据F值,按以下规定(表3)划分地下水质量级别,再将细菌学指标评价类别注在级别定名之后。如“优良(Ⅱ类)”、“较好(Ⅲ类)”。 表3 级别 优 良 良 好 较 好 较 差 极 差 F <0.80 0.80~<2.50 2.50~<4.25 4.25~<7.20 >027 6.4 使用两次以上的水质分析资料进行评价时,可分别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全年平均值和多年干均值或分别使用多年的枯水期、丰水期平均值进行评价。 6.5 在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时,除采用本方法外,也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进行对比。 7 地下水质量保护 7.1 为防止地下水污染和过量开采、人工回灌等引起的地下水质量恶化,保护地下水水源,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执行。 7.2 利用污水灌溉、污水排放、有害废物(城市垃圾、工业废渣、核废料等)的堆放和地下处置,必须经过环境地质可行性论证及环境影晌评价,征得环境保护部门批淮后方能施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提出。 本标准由地质矿产部地质环境管理司、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地质矿产部地质环境管理司、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全国环境水文地质总站、吉林省环境水文地质总站、河南省水文地质总站、陕西省环境水文地质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水文地质总站、江西省环境地质大队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梅玲、张锡根、阎葆瑞、李京森、苗长青、吕水明、沈小珍、席文跃、多超美、雷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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