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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吃饭财政与保民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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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7 0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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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吃饭财政与保民生的关系【专家解说】: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也是社会和谐的根本所在。这就要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

【专家解说】: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也是社会和谐的根本所在。这就要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就要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就业是民生之本。要继续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就业和退伍军人就业安置。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加快发展,通过扩大经济规模和就业容量,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不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强城镇居民消费能力,实现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相互促进。加大强农惠农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积极创造条件安排好其他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通过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化解后金融危机影响和特大旱灾造成的损失,确保经济增长、社会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就要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给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快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完善各种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抓好城镇廉租房、新农村重点建设村、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建设;高度重视边远、民族、贫困地区特困群众脱贫问题,加大对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投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不断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努力使各族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使广大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是根本。发展不充分、不全面、不平衡,经济基础不牢固,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民生问题的解决。改善和保障民生,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当务之急就是要下大力气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水平,把“蛋糕”做大。只有加快发展步伐,不断增强综合经济实力,才能为发展社会事业、解决民生问题奠定雄厚的经济基础,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和成果,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民生总是与国家的整体经济状况分不开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靠政府来具体运作,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财政收入过低,政府的腾挪空间过小,就很难指望政府做出什么像样的民生业绩。但是财政收入的提高也要靠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来支撑,如果超出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一味强调增加税收,就变成了杀鸡取卵,不可持续。
财政收入的增加只是解决了政府处理民生问题的一个方面,如果腐败盛行,即使府库充盈,也不过是给了贪官们更多的唐僧肉而已。这就要抓好党风、民风、制定好执政者行使权利的法规,惩治腐败。
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在国家财力一定的情况下,二者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 但二者又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发展经济为改善民生提供物质基础和保障。
一、发挥财政职能保民生,必须培强“摇钱树”,增强保障力。改善民生、维护民利,归根结底要靠“钱”。政府的钱从哪里来?主要靠财政,只有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努力建设发展财政,才能提高财政保障民生的能力。财政的钱又从哪里来?必须要有财源,只有壮大财源,财政增收才有基础。因此,发挥财政职能保民生,首先必须在财源建设上狠下功夫,理清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源建设的新思路,着力培育经济增长点和财源增收点,千方百计培强“摇钱树”,做大财政“蛋糕”,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提供源头活水和可靠保障。近年来,新邵县坚持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着力扶植新龙矿业、辰州锑业、筱溪电站、晒谷滩电站、鸿运纺织、新印机、新肥公司、三良泵业、三化、阳光电化等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加速培育矿产、水电、化工、造纸、机械制造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增强创税能力,壮大骨干财源;突出支持广信造纸、湘林集团、杨家坳食品、红日生物科技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创税能力,夯实基础财源;大力推进新投产的招商项目和国家投资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开拓新生财源;加快城市公共资源的市场开发和有偿利用,规范矿产资源税费管理,挖掘城市公共资源、矿产资源等基础财源。在大力培植财源的同时,我们狠抓财税征管,严格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全县财政总收入每年以18%以上速度递增,从2002年的8590万元增加到去年的2.64亿元。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为我县发展民生事业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障。今年,针对金融危机和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新邵县把财源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县“两重点三主要”责任目标体系中,确定广信特高压电绝缘纸板生产线、兴肥公司新增甲醇生产线、邵阳正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龙矿业曹家坝子公司和富冲矿业等五个主要财源建设项目,预计全年可新增财源5000万元以上,财政预算总收入将突破3亿元,同比增长15%。同时,为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广辟财源的积极性,今年还建立了激励乡镇培植财源的体制机制,通过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的调整,将乡镇新办工业企业实现税收的地方所得三年内全额返还乡镇,让乡镇实实在在尝到发展经济的甜头,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起竞相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良好氛围,形成一个结构合理、梯次分明、布局均衡,能确保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稳定增长,适应并服务新邵县发展的地方财源体系。
   二、发挥财政职能保民生,必须扎紧“钱袋子”,做好“加减法”。对于落后地区特别是我们这些中西部贫困县来说,可用财力是非常有限的,往往仅停留在“吃饭财政”上。那么如何确保能有更多的钱来保民生?这就必须科学地、严格地管好钱,坚持为民理财的原则,扎紧政府的“钱袋子”,做好财政资金的“加减法”,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和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少谋“锦上添花”之策,多行“雪中送炭”之举,把节余出来的钱用在民生事业上,从而真正实现“小财政、大民生”。近年来,针对财政总量不大、可用财力有限,而民生需求越来越多的现状,我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牢固树立节支增效的意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切实加强支出管理,按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公平、压减一般、收支平衡”的原则,重点支出优先保证,重要支出尽量节约,一般支出努力压减。严格遵守《预算法》,严格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制、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切实精减会议费、招待费、车辆费等非生产性支出,严格控制外出考察学习,严禁用公款支付娱乐活动,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促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佳的效益。同时,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不撒“胡椒面”,不搞“平均主义”,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坚决杜绝胡支乱花,确保财尽其用、用当其时、用当其所。通过严格控制和压缩开支,新邵县每年累计节约资金近千万元,有效保证了民生资金的需求。
  三、发挥财政职能保民生,必须不惜“投重金”,力促见成效。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政府投入必须向民生倾斜,把更多的钱用到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上来,也就是政府的“钱袋子”要尽量向民生“敞开”。就当前来说,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养老、失业、住房、医疗保险制度和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机制,解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支出平均增长幅度,努力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加大“农村安居工程”和廉租房建设力度,努力解决“住房难”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通村道路、安全饮水、沼气、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优先解决一些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基层财力的支持力度,缓解基层财政困难,逐步建立基层财力需求保障机制。近年来,新邵县着力调整支出结构,重点向民生支出倾斜,尽可能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广大人民群众,财政用于保障民生和公共性事业的比重不断加大。四年来,全县共实施民生工程92个,涉及民生项目的财政支出达9.7亿元,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六成。累计投入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1亿元,完成水利工程1.5万处,解决6.7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完成通达工程70公里、通畅工程820公里、通乡油路95公里,71%的行政村通了水泥路;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资金1.45亿元,城乡居民群众保障水平大幅提高,近六成五保户得到了集中供养,1.89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投入医疗卫生资金1.05亿元,15个乡镇卫院改造全部完成,59.2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实行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发放教育“两免一补”资金5287万元,投入投学校建设和危房改造资金4500万元,改造危房4万平方米;发放各种惠农补贴资金2.2亿元。今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财政安排民生方面的支出达2.6亿元,同比增长20%。
  四、发挥财政职能保民生,必须管好“利民钱”,确保安全性。财政投入的民生资金是不是实打实地用在民生事业上,能不能高效规范使用,不仅关系到民生资金的安全性,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对涉及的每一笔民生资金,一定要充分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职能作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实行源头规范制,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互补充,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检查“三位一体”的财政监督体系,杜绝民生财政资金使用的随意性,确保民生财政资金的高效性和安全性。近年来,我们针对民生财政资金的管理,制定施行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资金管理拨付程序》等一系列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财政资金拨到哪里,财政监督就跟到哪里”。同时,推行财政报账制,把握民生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对国债、扶贫、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专项资金,健全完善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将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惠农补贴资金纳入“一折通”发放范畴,切实保障了民生资金的安全运行,彰显了民生资金使用的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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