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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地区水电开发状况与问题分析

来源:
时间:2017-09-29 14: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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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地区水电开发状况与问题分析水电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战略资源,是国家实现能源清洁化发展转型、完成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未来我国待开发的水电资源80%集中在西南地区,《电力发展

  水电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战略资源,是国家实现能源清洁化发展转型、完成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未来我国待开发的水电资源80%集中在西南地区,《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要坚持开发与市场消纳相结合,统筹水电的开发与外送,完善市场化消纳机制,确保水电资源的高效利用。

  发展现状

  我国西南地区的四川、云南和藏东南水电资源丰富,技术可开发量约3.3亿千瓦,主要集中在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怒江和雅鲁藏布江六大流域。目前,西南水电总装机规模约1.25亿千瓦,未来,我国80%待开发的水电资源集中在西南地区的六江干流。

  截至2016年底,西南水电外送总规模已达4625万千瓦,其中依托金沙江下游溪洛渡电站分别送电浙江800万千瓦、送电广东640万千瓦,依托向家坝电站送电上海640万千瓦;依托雅砻江锦屏、二滩电站送电江苏720万千瓦、送电重庆315万千瓦;依托澜沧江中下游小湾、糯扎渡电站和金沙江中游金安桥、梨园、阿海电站分别送电广东1210万千瓦、送电广西300万千瓦。

  西南水电的开发外送一方面带动了四川、云南、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保障了中东部地区能源供应。

  存在问题

  近年来,西南水电开发外送在取得突出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来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水电开发与市场消纳不协调,水电弃水严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中东部地区用电增速放缓,西南水电开发外送的市场需求下降。由于缺乏统筹协调,四川、云南规划水电仍如期大规模投产,造成新增水电发电能力远超市场需求,从而导致两省水电近期出现大量弃水。而四川、云南规划的水电外送通道建设投产滞后,以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规模开发挤占市场空间等因素又进一步加剧了这一问题。

  二是后续西南水电开发涉及的诸多影响因素复杂敏感,开发与外送的不确定性增加。统计表明,西南地区已投产的水电站平均建设成本大多低于5000元/千瓦,而正在建设的水电站平均建设成本已上升到8000~10000元/千瓦,初步估算后续开发的藏东南水电平均建设成本将达到10000~20000元/千瓦。开发成本的大幅上升,直接影响了后续西南水电开发外送的市场竞争力。此外,后续开发的西南水电开发外送还要承受更大的生态环保压力,解决一系列复杂的移民安置问题。

  三是水电开发外送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长期以来,西南水电利用低电价的优势,采取国家核定输电电价的模式外送,实现了送受双方的利益共赢。在此基础上,南方电网探索了以送受双方中长期框架协议为主、临时交易为辅的“计划+市场”模式,进一步促进了西南水电的开发外送。但随着开发成本的不断攀升,西南水电在价格方面的优势正在逐步减弱,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了西南水电开发外送规划的落实。

  可持续性分析

  为实现2020年、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20%目标,结合水电开发情况,测算2020年全国常规水电装机应达到3.4亿千瓦、2025年达到3.8亿千瓦、2030年达到4亿千瓦左右。相应地,预计2020年、2025年、2030年西南水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约1.5亿千瓦、1.9亿千瓦和2.3亿千瓦。

  从消纳市场来看,未来西南水电外送的主要目标市场仍然是华东“江浙沪”、华中“两湖一江”和重庆以及南方“两广”地区。预计到2030年,上述三个地区新增市场空间分别约7000万千瓦、7000万千瓦、4200万千瓦,合计约1.8亿千瓦,具备消纳后续新增西南水电的市场空间。

  结合开发与市场综合判断,“十三五”“十四五”期间西南水电开发外送规模还需进一步扩大,预计2020年、2025年西南水电外送总规模将分别达到6100万千瓦和8500万千瓦。“十五五”后,两省水电将逐步转为自用,后续开发的藏东南水电主要用于接续四川、云南水电外送,预计西南水电外送规模在2030年前后将达到峰值约1亿千瓦。

  基本思路

  一是近期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水电消纳,尽可能减少弃水。一方面研究通过优化送电曲线、调整运行方式等临时措施来挖掘现有西电东送通道潜力,增送四川、云南水电;另一方面,加快建设川渝500千伏交流第三通道和滇西北至广东特高压直流工程,力争早日形成送电能力。

  二是要在做好生态保护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水电开发力度。“十三五”“十四五”期间重点开发大渡河中上游、澜沧江上游(云南段)、雅砻江中游以及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白鹤滩电站,力争2020年西南水电装机规模达到1.5亿千瓦,2025年达到1.9亿千瓦;“十五五”期间,重点开发藏东南地区的金沙江上游和澜沧江上游水电,力争2030年西南水电装机规模达到2.3亿千瓦。

  三是要加强协调、确保水电开发与外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远近结合,“十三五”中后期,依托雅砻江中游水电和金沙江下游二期电站开发,超前布局,建设四川水电外送通道和云南水电(主要依托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特高压多端直流工程,进一步促进西南水电外送消纳。

  四是要超前谋划,加快后续水电外送通道论证工作。抓紧论证并开工建设白鹤滩外送通道;积极开展藏东南地区水电消纳方案和外送输电方案前期研究论证工作;进一步深化水电外送格局研究,对三峡、龙滩等存量水电的外送方案适时进行优化调整。

  相关建议

  (一)建议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加强对西南水电开发外送的统筹协调,将水电外送规模纳入送受端省(区、市)电力发展规划和电力电量平衡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确保水电的可靠消纳。

  (二)坚持以中长期交易为主、临时交易为补充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模式,完善与之配套的电价机制、协商机制和考核机制;创新相关财税政策,通过提供长期低息优惠贷款、实行优惠的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征收碳排放税等措施,支持包括藏东南水电在内的后续西南水电的开发与外送。

  (三)加强政策引导,通过跨省发电权交易、将水电纳入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等措施,鼓励中东部地区积极接受并优先消纳西南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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