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排污许可配套文件落地 五大行业排队“领证”
排污许可配套文件落地 五大行业排队“领证”排污许可证已经正式进入了申请和核发阶段,在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印发了之后,相关配套文件也在持续跟进。其中,针对各个行业编制的技术规范逐一面
排污许可证已经正式进入了申请和核发阶段,在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印发了之后,相关配套文件也在持续跟进。其中,针对各个行业编制的技术规范逐一面世,为高效衔接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梳理出了各项管理要求。
排污许可配套文件落地 五大行业排队“领证”
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正在逐步落实,日前,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下半年,包括钢铁、焦化、化工、氮肥、纺织印染、平板玻璃等在内的13个行业会继造纸和火电之后全面展开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工作。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中还规定,到2020年,78个行业以及4个通用工序都须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负责人介绍,名录作为我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性文件,重点明确了哪些企业,什么时候需要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且针对管理作出了具体要求。
名录已经划定了排污许可管理范围,时间和类别,针对不同行业有不同的管理方式。而随即,在推行排污许可制的过程中,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和行业文件都在有条不紊地做好衔接工作。其中,部分行业与名录相配套的技术规范文件已经相继问世。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
7月底,环保部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依法规范了钢铁行业建立高效精简,衔接顺畅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的目标。文件明确,要推行“一企一证”、综合许可,规定了发证范围,圈定了发证时间,并且要求各地出台无证排污的处罚措施。
在申请过程中,企业需要在统一申请平台上填写14项基础信息,提交至环境管理部门接受严格的审核。除了产品和排污基本情况,主要燃料和原辅材料,排放口信息、台账记录以及自行监测要求等内容都将被纳入排污许可证中。同时,部分地方钢铁行业还需要按规定提交月、半年以及年度执行报告。
《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
同日,关于水泥工业的排污许可规范文件也一并下达,申报平台的水泥行业板块同步开启。文件规定了相关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对水泥熟料制造、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等内容都作出了针对性要求。整体来看,规范将水泥行业管理分为了两大类,需要重点的和可以简化管理的。
文件要求相关单位填报的内容分为7个部分,涵盖了5个主要生产单元。除此之外,文件还确定了15项主要工艺和28类相关生产设施供企业自行选择。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也被单独列出,统一纳入管理范围,一并在废气、废水排放和自行监测上作出了细分要求。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平板玻璃工业(征求意见稿)》
目前,平板玻璃工业的相关政策也在征求意见。基本要求不变,文件根据平板玻璃行业的行业特点进行了部分调整。工业废气和工业废水排放信息依旧是需要上报的重点,包括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治理设施,规定了排放浓度、排放量以及一些管理要求。
根据文件,平板玻璃行业禁止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石油焦,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弃物。在自行监测方面,企业应当对玻璃熔窑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等物质采用自动监测,按照HJ/T75开展校验比对。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化肥工业-氮肥(征求意见稿)》
环保部发布了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氮肥行业即将迎来首个国家制定的,针对氮肥排污许可,并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据悉,氮肥工业是水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预计今年就会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而该文件的印发,将为核发工作提供明确依据。
根据文件,氮肥工业的氯化铵、硫酸铵都被纳入了管理范畴。对于有不满足要求,或者手续备案不齐全,排污装置有缺等情况的企业,文件明确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规范的制定有利于加速氮肥行业过剩产能的淘汰,明年还有望延伸至其他化肥行业。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征求意见稿)》
除了平板玻璃和氮肥行业,纺织印染工业的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也已经下发。在基本信息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COD、氨氮等污染物排放量需要明确标注。在生产单元,管理要求涵盖了缫丝、麻脱胶、洗毛、织造、印染等全产业链,并且需要阐明工艺和设施。
排污规律、排放口这些都是必填项,针对纺织印染工业,文件介绍了废水处理的分质处理和综合处理两大可行技术,强调节水生产和废水回收再利用。在废气处理技术方面,规范推荐了喷淋吸收、除尘技术、脱附催化燃烧等相关方式,鼓励行业进行生产工艺改造。
随着各大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相继落地,被纳入排污许可制管理的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也正式进入了稳步落实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