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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秀洲区财政三举措深化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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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16 16: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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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秀洲区财政三举措深化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工作:2012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确定在嘉兴秀洲开展光伏“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此后,光伏高新

:2012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确定在嘉兴秀洲开展光伏“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此后,光伏高新区先后被认定为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首批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首批低碳工业园区。2015年9月,成功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秀洲区财政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光伏产业发展,积极投身打造秀洲光伏金名片。

一是积极完善政策措施,助推光伏产业深化发展。秀洲区局参与出台《秀洲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支持政策,并逐步完善扶持方向,从原先的一次性装机容量补助政策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分年度电量补助政策,更加注重政策长效性;从原先的企业单一政策受益主体扩展到企业、农户、村集体经济多方受益,使得政策涵盖面更广。参与出台《秀洲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明确光伏智造产业发展、光伏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和金融创新政策。对小、散、乱和一些效用不明显的政策进行合并、取消,对企业投资、智能化改造、科技创新、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政策力度逐年加大。目前,光伏企业设备投资可获得8%以内,最高300万元区级补助;首台套可获得最高50万元区级补助。除国家、省、市补贴之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可连续两年最高获得0.2元/千瓦时的区级补助,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农户最高可获得6000元区级补助。同时在2016年《秀洲区深化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产业政策推进组工作实施方案》中将区光伏产业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和统一展示,帮助相关主体直观了解政策。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不断发挥资金聚焦、引导作用。秀洲区局在支出压力逐年加大的情况下,做好资金筹措,逐步加大新能源专项资金、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上市专项资金、人才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财政投入,确保了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及时高效兑现,强化了财政资金对光伏产业发展地聚焦、引导作用。仅区本级,新能源专项资金从最初的每年275万元增加至2017年的800万元,工发资金从每年108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金融上市专项资金从无到有,2017年预算安排800万元。以光伏应用为例,2014年至2017年6月,已兑现区级政策4017.79万元。通过加大财政投入,福莱特玻璃、瑞翌新材料等一批区内光伏企业得到培育,不断做大做强,陆续实现上市、新三板挂牌;秀洲区1000多户农户屋顶装上了户用光伏分布式发电设备。

三是加强服务和监管,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落实本级政策,秀洲区局会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积极做好政策申报、审核工作,严把政策审核关,确保各项政策实现既定目标。积极对接上级政策,以弥补区级资金规模有限的不足,推进秀洲区光伏产业更好发展。强化监管,通过政策回头看、绩效评价等不同形式,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和资金落实效果,为下一步政策完善提供扎实依据,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原标题:秀洲区财政:三举措深化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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