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落户花都
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落户花都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总体方案》的出台,标志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国家级金融战略在广州市落地并在花都区试点,这是广州市首个经国务院批准建设的金融专项试验区,也是华南地区唯一一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将成为推动广州绿色发展的重要引擎。
试验区为何落户花都?
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
“花都区始终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致力走一条以生态文明建设力促转型升级的发展路子。”花都区委书记黄伟林表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落户花都绝非偶然,早在2016年初,花都就率先提出申请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并为试验区发展提出了“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推动绿色产业在花都集聚和发展壮大,把花都打造成为珠三角绿色产业发展集聚区。
“花都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具备形成绿色产业集聚的条件。”花都区政府区长叶志良提到,花都制造业发达,是广州三大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基地之一,皮具皮革、电子音响等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临空产业以及总部经济、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正着力打造成为广州经济新增长极,有利于为发展绿色金融提供支撑。
花都区的良好生态环境,也与绿色产业发展遥相呼应。
“广东选择广州市并以花都区为核心建设试验区具有四大定位,即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试验田、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协调发展的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的新平台、‘一带一路’建设的助推器,这对广东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广东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陈云贤表示。
省市将给予哪些支持?
在管理权限、财政、土地、人才、金融创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省政府将全力支持以广州市花都区为核心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各项工作,在管理权限、财政、土地、人才、金融创新等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陈云贤表示,广东省将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各项部署,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以广州花都区为核心,全力支持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陈云贤指出,未来广东省将成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省、市、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将大力培育发展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例如大力支持试验区引进法人金融机构,鼓励在试验区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分行等。将把绿色金融业务骨干作为广东省重点引进和培育的高层次金融人才,给予专项扶持。省财政也将加大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投入力度,大力支持试验区开展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业务创新,大力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同时,广东将进一步密切与其他省(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交流合作,建立定期沟通与合作机制,实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绿色金融区域协调发展,以一流标准将试验区打造成为推动广东绿色发展的新引擎。
“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既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又是推动广东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李升高说。
据了解,广东金融系统将综合运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争取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绿色领域。成立广东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打造绿色金融高端智库,为试验区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合力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花都如何建设试验区?
出台“1+4”配套政策体系
“花都区获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是很好的机遇,更是一份绿色发展使命和责任担当,坚持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推动绿色发展的理念落实。”叶志良指出,为了更好推动试验区的发展,花都区在坚持中央、省、市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下,不断加强对绿色金融的投入和政策扶持。
7月10日,花都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支持绿色金融、绿色产业发展的80条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的“1+4”政策文件。“1”是主文件,即《广州市花都区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简称“花都绿10条”。“4”是子文件,包括《广州市花都区支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实施细则》(“绿金20条”),《广州市花都区支持绿色产业创新发展实施细则》(“绿企20条”),《广州市花都区支持绿色企业上市发展实施细则》(“上市10条”),《广州市花都区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20条)。
“1+4”政策文件提出的奖励力度之大,令人印象深刻。根据这些文件,花都区政府将设立绿色发展专项资金,从2017年起,连续5年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发展。
对于法人金融机构落户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对于金融市场交易平台最高给予500万元落户奖励。根据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最高前3年按照100%、后两年按照70%标准给予奖励。
对经认定的重大绿色企业落户最高给予1200万元奖励,根据绿色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最高按照30%的标准给予奖励。
以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方式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对经花都区绿色发展领导小组认定的核心技术强、产业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绿色企业和项目,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股权投资支持。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每家企业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补贴。
对成功在境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绿色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经花都区绿色发展领导小组认可的成功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给予80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上市企业前两年按照其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80%,后3年按照50%给予奖励;对花都区成功培育的上市企业,每年按照其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50%给予奖励。
重奖绿色人才,从税收、购房、人才服务、入户、子女入学、健康体检等方面对重点绿色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优质服务,每人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每人最高给予住房补贴300万元。
多知道点
2016年8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研究提出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央行再贷款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发展绿色债券等创新性融资工具和激励约束机制,以更好地满足绿色产业发展多元化投融资需求,也向外界展现了中国的绿色金融体系框架。
2016年9月4日~5日
中国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G20议题。在G20杭州峰会上,各国领导人就发展绿色金融达成重要共识,并对《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表示欢迎。报告成为全球绿色金融领域的引领性文件,对推动绿色金融主流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7年6月12日
环境保护部和证监会签署《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
2017年6月14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017年7月7日~8日
在G20汉堡峰会上,研究小组提出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环境风险分析和改善环境数据可获得性的倡议写入《G20汉堡行动计划》。德国正式发布了《2017年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