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赶工超百万千瓦光伏 忽然不让并网了?冀北并网问题待解
赶工超百万千瓦光伏 忽然不让并网了?冀北并网问题待解在即将通过验收之际,冀北光伏企业被冀北电网一纸通知搞得一脸蒙圈: 国网在“6·30”两天前
在即将通过验收之际,冀北光伏企业被冀北电网一纸通知搞得一脸蒙圈:
国网在“6·30”两天前,突然下发通知指出,冀北地区2016年可利用小时数低于规定的1400最低利用小时数,同时弃风弃光“双降”目标也未完成,冀北地区所有光伏项目将不能放行并网。
涉及15个光伏项目,总计33万千瓦,被该文件拦截在“6·30”前夜。共涉及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几百余家,从业人员数量数以万计,影响巨大。
“6·30”之后,河北省规模达110万千瓦的光伏项目以及张承风电基地无法并网,其中包括数个为冬奥会服务的奥运光伏廊道项目。
有企业认为,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明显是不合情理的、欠妥的。
当前光伏企业最关心的两个方面,一个是尽快并网;一个是希望享受上一年补贴电价。
一个百兆瓦的光伏电站项目的直接经济损失就已超2200万元。光伏企业遭受到的重大经济损失,已经引起了河北省政府和国家能源相关部门的关注。
对光伏行业而言,“6·30”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时间节点。在此节点之前并网的光伏项目,享受上一年的补贴电价;之后并网的项目,则享受新一年度的光伏上网电价。
冀北地区百万千瓦电站等待并网
“一前一后”的补贴电价差距惊人,且时限长达20年。以2017年为例,一、二、三类资源地区,“6·30”后并网的光伏项目,电价补贴下调幅度分别达到19%、15%和13%,因此,抢装“6·30”在光伏行业几成必然。
冀北光伏集体遭拒
“6·30”临近,通过验收、拿到手续的冀北地区光伏项目业主,正满心欢喜地等待“6·30”最后并网合闸的时刻,却不曾想到,被冀北电网6月28日发布的一纸通知搞得一脸蒙圈。
据记者了解,国网在“6·30”两天前,即6月28日突然下发通知指出,冀北地区2016年可利用小时数低于规定的1400最低利用小时数,同时弃风弃光“双降”目标也未完成,因此,冀北地区所有光伏项目将不能放行并网。
截至记者发稿,冀北电力给到河北省能源局的数据显示,涉及15个光伏项目,总计33万千瓦,被该文件拦截在“6·30”前夜。而在“6·30”之后,河北省共计有29个,规模达110万千瓦的光伏项目以及张承风电基地无法并网,其中包括数个为冬奥会服务的奥运光伏廊道项目。
采访中,记者明显感受到光伏电站投资商焦灼不安的情绪。
“为了保证光伏项目能按期并网发电,我们企业采取了非常规的方式加快建设速度。高要求、多数量的配置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24小时施工作业、冬季赶工、高价采购各类设备等措施,不惜一切代价、历尽千辛万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程建设。”某光伏电站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向记者大倒苦水,“现在,在我们拿到所有的质检、生产、并网手续后,却在没有任何预警下遭遇限电,让我们有些想不通,也不明白错哪儿了?”
让该光伏项目负责人着急的是,“晒着太阳”的光伏项目每天巨额的损失。上述电站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我们承建的100兆瓦项目为例,按照每天6.5小时发电小时数、2016年三类地区补贴电价0.95元/千瓦时计算,一个月电费收入就损失1852万元。
另外,企业还承受着接近8元/瓦建设成本,这一项目,按照20%的资本金,80%的贷款、7%的利率标准计算,每个月财务融资费用的损失也在400万元之上。两者累加,一个百兆瓦的光伏电站项目的直接经济损失就已超2200万元。
“如不能尽早全额并网,企业正常运行将难以为继,濒临破产。”该负责人说。
国网发文引发热议
对于国网发文中提到的标准是否具有参考性?企业、政府和国家电网都各执一词。
国家电网向记者提供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制定并发布的一系列文件。并指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已经明确了未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省(区、市),不得新建风电、光伏电站项目。其中,要求冀北地区2016年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为1400小时。但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国能新能[2017]97号文)的结果来看,冀北地区2016年光伏发电年利用小时数仅为1382小时,的确没有达到规定的光伏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因此并不符合并网的要求。
“1382小时数的统计方式并不科学。”另一光伏电站项目负责人说,在冀北地区29个项目中,有19个因为不同原因,平均利用小时数未达到1400小时。其中,比较普遍的是,一些以实验研究为主的电站项目以及有限电、前后有遮挡、设备没有调试完成的项目均被纳入整体核算,拉低了冀北地区有效利用小时数,导致发电小时数据良好的企业也无法并网,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明显是不合情理的、欠妥的。
另外,记者注意到,《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2017年促进新能源消纳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家电网发展[2017]277号文,对各省电力公司制定了非常明确的2017年新能源受阻电量和受阻率的“双降”标准。而这一指标,也成为国网不接纳光伏项目并网的重要依据。经过国网公司初步测算,京津唐及冀北地区即使不再新增新能源装机,也难以实现2017年“双降”目标。
但有业内专家指出,国网277号文,将考核各省电力公司弃风弃光的上限标准定得过高,考核过于严格,没有充分考虑新能源企业可接受的弃风弃光的容忍度。“与其并不上网,合理弃一些风光也未尝不可。”
针对国网“双降”标准,河北省能源局相关人士也并不认同。该人士表示,今年冀北地区“双降”指标微升,主要是因为新能源建设的规模扩大了,目前,冀北地区弃风、弃光率在全国范围内仍处在较低水平,弃风弃光并不严重。
已获政府多部门关注
企业、政府、国网,多方利益难以协调,僵持不下。但光伏企业遭受到的重大经济损失,已经引起了河北省政府和国家能源相关部门的关注。
河北省能源局相关人士介绍,就光伏并网情况,省里已和电网公司、国家能源局进行了先期沟通和汇报。近日,国家审计署、国务院督查组也陆续进驻省内,了解和跟踪事态发展。
冀北地区29个光伏项目,共涉及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几百余家。
“这个问题还是要尽快解决的。”上述省能源局人士解释,“当前光伏企业最关心的两个方面,一个是尽快并网;一个是希望享受上一年补贴电价,这些要求省政府都在积极协调。考虑到此次并网的实际情况,河北省希望以光伏企业申报国网验收的日期为准,确定企业所享受的电价,不能因验收工作的滞后和不力,再次影响这些企业的并网和收益。”
据记者了解,以电网验收日期为准,在他省已有先例。针对2017年新能源并网新形势,山东省物价局已率先正式发文,将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规定,光伏电站上网电价涉及投运时间认定的,山东省统一明确为电网企业并网验收日期。
在采访中,也有行业专家指出,冀北地区国网“6·28”的发文,有可能也并不是针对“6·30”光伏企业的集中并网,而是对冀北地区全年并网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若如此,光伏企业将更加堪忧下半年的并网环境。
“企业对政府还是很有信心的,相信国家会协调、解决好这个问题。如果事情推进顺利,希望我们的光伏项目在7月底能顺利并网。”上述光伏电站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冀北地区29个光伏项目,共涉及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几百余家,从业人员数量数以万计,影响巨大,相关事件的进展,本报将会持续关注。 (文丨钟银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