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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省环境保护督察 组交办典型案件的情况通报(第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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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7-20 17: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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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省环境保护督察 组交办典型案件的情况通报(第七批)截至12月24日,临汾市政府共接到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案件线索共419件。其中,电话举报311

截至12月24日,临汾市政府共接到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案件线索共419件。其中,电话举报311件、来信举报16件、督察组明察暗访发现线索92件。目前已对417件问题进行了查处和反馈,累计罚款857万元,行政拘留7人。共问责处理323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3人,党内警告39人,行政撤职1人,行政记大过5人,行政记过16人,行政警告68人,诫勉谈话149人,书面检查9人,约谈23人。督察期间,临汾市委、市政府坚持边查边改,认真开展全市环保大督查,进行不间断巡查检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共自行查处案件96件,罚款287.8万元,行政拘留8人。问责处理83人,其中党内警告9人,行政记过4人,行政警告4人,诫勉谈话36人,约谈30人。现将第七批16件环境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襄汾县李虎石料厂环保设施不完善问题

  (一)问题情况

  该厂破碎工段无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等设施,石料堆场无抑尘措施;燃用散煤,无任何环保设施。

  (二)调查处理情况

  襄汾县环保局给予该厂10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厂已对石料堆场进行全部覆盖;彻底停用做饭采暖燃煤锅炉;已联系购买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等设施,县环保局将监督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结束,恢复供电后立即进行安装。按照有关规定,大邓乡纪委对上西梁村党总支书记张双才、村委会主任李铁忠进行了诫勉谈话。县环保局给予环境监察七中队副队长李志国行政警告处分。

  二、襄汾县东瑞矿业有限公司未落实环评要求问题

  (一)问题情况

  该公司主要存在施工期间未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生态破坏较为严重。

  (二)调查处理情况

  襄汾县环保局给予东瑞矿业公司10万元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将监督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结束后,6日内清运完随意倾倒在路边的废石。按照有关规定,县国土局给予矿山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孙建国行政警告处分。

  三、襄汾县宏达水泥公司危废处置不规范问题

  (一)问题情况

  该公司废机油临时露天贮存,无任何转运处置记录;部分原料场地无抑尘措施。

  (二)调查处理情况

  襄汾县环保局给予该公司20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已将露天堆放的废机油桶转移至废机油库内规范贮存,并制定了管理制度,完善了记录表格。同时,该公司已开工建设原料堆场挡风抑尘网,县环保局将监督其于2017年1月底前建成。

  四、襄汾县晋能焦化公司在线监控未验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限产限排不到位问题

  (一)问题情况

  该公司脱硫设施提标改造后,废气在线监控设施从烟囱移向新排放口,未进行验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限产限排不到位。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晋能焦化公司新排放口在线监控设施未验收问题,襄汾县环保局给予10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该公司已递交验收申请,县环保局将监督其尽快完成验收;针对原烟囱在线监控系统移走未新安装问题,该公司已签订购货合同,县环保局将监督其在12月31日前完成安装,并尽快验收;针对该公司重污染天气限产限排不到位问题,襄汾县经信局已制定实施方案,按要求限产限排。按照有关规定,县纪委给予县经信局副局长吴建红党内警告处分;县经信局给予能源节约与资源利用股负责人贾瑞杰行政记过处分。

  五、襄汾县星原公司在线监控未验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限产限排不到位问题

  (一)问题情况

  该公司焦化厂已完成脱硫设施提标改造,废气在线监控设施从烟囱移向新排放口,未进行验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限产限排不到位。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星原公司新排放口在线监控设施未验收问题,襄汾县环保局给予10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该公司已递交验收申请,县环保局将监督其尽快完成验收;针对原烟囱在线监控系统移走未新安装问题,该公司已签订购货合同,县环保局将监督其在12月31日前完成安装,并尽快验收;针对该公司重污染天气限产限排不到位问题,襄汾县经信局已制定实施方案,按要求限产限排。按照有关规定,县经信局给予能源节约与资源利用股负责人贾瑞杰行政记过处分。

  六、襄汾县宏源焦化公司在线监控未验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限产限排不到位问题

  (一)问题情况

  该公司完成脱硫设施提标改造后,废气在线监控设施从烟囱移向新排放口,未进行验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限产限排存在限产限排不到位现象。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宏源焦化公司新排放口在线监控设施未验收问题,襄汾县环保局给予10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该公司已递交验收申请,县环保局将监督其尽快完成验收;针对原烟囱在线监控系统移走未新安装问题,该公司已签订购货合同,县环保局将监督其在12月31日前完成安装,并尽快验收;针对该公司重污染天气限产限排不到位问题,襄汾县经信局已制定实施方案,按要求限产限排。按照有关规定,襄汾县纪委给予县经信局副局长吴建红党内警告处分;县经信局给予能源节约与资源利用股负责人贾瑞杰行政记过处分。

  七、襄汾县国、省道两侧各种堆场、料场未有效覆盖问题

  (一)问题情况

  襄汾县S330、临夏线道路两侧有多处煤场、沙场未进行有效覆盖,扬尘污染严重。

  (二)调查处理情况

  襄汾县政府立即组织襄陵镇、南辛店乡、古城镇、汾城镇、赵康镇、新城镇等相关乡镇,对S330、临夏线道路两侧煤场、沙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非法储煤点进行彻底取缔,对露天煤堆、煤粉、石粉、石料堆、矿粉、沙堆等全部进行覆盖。襄陵镇政府同时要求沿线居民全部使用无烟煤、洁净焦等清洁能源

  襄陵镇党委给予西院村党支部书记胡保元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镇企业办主任姚桂生行政记过处分;南辛店乡党委给予乡企业办副主任李建军、乡林业站站长张万生、福寿村支部书记高占元、南辛店村村委主任郝海军行政警告处分,对乡政府主任科员齐彦龙进行诫勉谈话;古城镇党委给予镇矿管办主任、清洁办主任李来锁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镇政府站李村包村干部吉海茂、站李村党支部副书记李红民、京安村党支部副书记张平安党内警告处分,对镇政府主任科员刘红卫、武装部长宋伟进行诫勉谈话;汾城镇党委给予汾阳岭村包村干部段培贤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汾阳岭村党支部书记梁益民党内警告处分,对镇政府主任科员赵琮进行诫勉谈话;赵康镇党委给予赵康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文龙党内警告处分,对镇武装部长赵将进行诫勉谈话,对赵康村村委主任刘红旗全镇通报批评,对赵康村包村干部、镇农机办负责人康慧兰全镇通报批评;新城镇纪委给予赵曲村包村干部曹东辉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赵曲村党支部书记赵宝珍党内警告处分,对镇副书记郭海峰进行诫勉谈话。襄陵镇党委书记史耀刚、镇长吴建伟,南辛店乡党委书记李晓枫、乡长贾跃勇,古城镇党委书记郝英伟、镇长李学刚,汾城镇党委书记马瑞刚、镇长张军,赵康镇党委书记吕军、镇长王勇斌,新城镇党委书记杜振锁、镇长梁富强分别作出深刻检查。

  八、洪洞县三交河煤业有限公司及选煤厂环境问题

  (一)问题情况

  该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对矸石进行规范化处置,矸石随意乱堆乱放,数量较大;洗煤厂事故水池存有大量生产废水。

  (二)调查处理情况

  洪洞县环保局给予三交河煤业公司10万元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已将洗煤厂事故水池中存水清空。县环保局将监督该公司在2017年3月30日前,对未处理矸石进行阶梯削坡,5月30日前,采取黄土覆盖等措施,完成矸石堆场规范化整治。按照有关规定,山西汾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责令三交河煤矿选煤厂厂长许建中、总工程师杨惠斌做出深刻检查,给予选煤厂生产科科长白凯军、矿井环保科科长韩学军行政警告处分。县环保局给予左木环境监察中队副中队长燕志刚行政警告处分。

  九、尧都区尧庙镇西赵村露天堆存大量黄土问题

  (一)问题情况

  尧庙镇西赵村私自堆存大量黄土,地面黄土裸露,扬尘污染严重。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黄土为临汾市公用局今年7月份建设西赵路东段路基时产生。尧庙镇对西赵村开展全面排查,现已对所有裸露土堆、垃圾堆、渣堆等易扬尘物料进行全覆盖,并对西赵村南边的尧都区检察院东边路段进行了封闭。按照有关规定,尧庙镇政府、纪委对西赵村包村干部镇信访室主任田河发、西赵村党支部委员张秋生进行了诫勉谈话。

  十、涝洰河部分河道污染问题

  (一)问题情况

  涝洰河高河桥下河道内存在垃圾处置不当,清理不彻底的问题。

  (二)调查处理情况

  涝洰河处于尧都区和临汾经济开发区交界处,河道两侧分属两区管辖。尧都区、开发区立即组织屯里镇政府、滨河办事处对垃圾进行清理,已彻底清理完毕。下一步,尧都区、开发区将分别采取加强巡查,专人看守,配发垃圾桶,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严防出现垃圾随意倾倒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屯里镇政府对镇包村干部张耀斌(非党)进行诫勉谈话;镇纪委对镇企业办工作人员袁红刚进行诫勉谈话,对东高河村村委委员畅通进行了约谈。

  十一、大宁县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问题

  (一)问题情况

  大宁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控显示氨氮出口浓度持续在10mg/L以上,超标1倍以上排放。

  (二)调查处理情况

  大宁县环保局对该厂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县污水处理厂采取加大生化池曝气量,加大内回流增强脱氮,提高污泥浓度,延长水力停留时间等措施,恢复了设施运行正常,氨氮已实现达标排放。大宁县住建局给予县污水处理厂厂长许燕新行政记过处分。

  十二、群众反映尧都区解放东路145号九州实业有限公司南边空地上建筑垃圾遍地,无人清理,污染环境问题

  (一)问题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地点存在大量垃圾,为周围商户和小区居民随意倾倒所致。

  (二)调查处理情况

  段店乡政府组织康庄堡村委会对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地面实施绿网覆盖,并设置围挡。段店乡政府将监督该村委会建设固定垃圾站,引导周围商户和居民定点存放垃圾。按照有关规定,段店乡纪委对康庄堡村网格化监管责任人崔新民进行了约谈。

  十三、群众反映曲沃县曲村镇杨庄村村民向杨庄小学门前及北边乱倒垃圾,污染环境问题

  (一)问题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两处地点为杨庄村日常垃圾收集点,由于村委会未及时清运,造成垃圾堆积。

  (二)调查处理情况

  曲村镇政府组织杨庄村委会对存放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并设置垃圾箱,树立警示牌,引导居民定点存放垃圾。曲村镇纪委对杨庄村委会主任续占海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包村干部郑俊刚作书面检查。

  十四、群众反映尧都区县底镇席村蜂窝煤厂环境问题

  (一)问题情况

  经查,县底镇席村东有一蜂窝煤加工厂私自加工蜂窝煤,存在噪声和粉尘污染现象。

  (二)调查处理情况

  县底镇政府组织席村村委会对该加工厂立即实施断电,拆除生产设备,并对煤粉进行防尘覆盖,将设备清理出厂。县底镇政府对席村包村干部张俊芳进行约谈,对镇企业办主任乔世龙、席村党支部书记李青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村委会主任王伟作出深刻检查。

  十五、群众反映尧都区临纺路九州堡口对面胡同进去路西第二家院内生产蜂窝煤,粉尘污染问题

  (一)问题情况

  经查,该加工点位于段店乡康庄堡村吉祥花园以东,私自生产蜂窝煤,存在粉尘污染。

  (二)调查处理情况

  段店乡政府对该加工点实施断电,责令其停工停产,立即拆除设备,并对煤粉进行防尘覆盖。段店乡政府给予小微企业办主任程加运行政警告处分,乡纪委对网格化监管人村党支部副书记崔新民进行了约谈。

  十六、乡宁县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神角煤业有限公司环保设施不完善问题

  (一)问题情况

  该公司无试生产验收手续;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全封闭煤场;2吨热风炉冒黑烟,除尘器不正常运行;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矸石沟。

  (二)调查处理情况

  乡宁县环保局给予神角煤业公司20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目前已修复热风炉除尘器并正常运行。县环保局将监督该公司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县环保局给予环境监察大队台头中队中队长高进喜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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