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化解落后产能 完善市场机制
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化解落后产能 完善市场机制据国家发改委上半年公布,2016年煤炭行业已化解产能2.9亿吨以上,提前超额完成2.5亿吨的年度目标任务,一批违法违规、落后产能已经依
据国家发改委上半年公布,2016年煤炭行业已化解产能2.9亿吨以上,提前超额完成2.5亿吨的年度目标任务,一批违法违规、落后产能已经依法关闭退出。与此同时,中国煤炭行业也积极推进了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取得了明显成效。进入2017年以来,煤炭去产能工作持续开展并已取得积极成效。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共退出煤炭产能6897万吨,已完成年度任务的46%。从2013年煤炭消费峰值42.44亿吨到2016年的37.83亿吨,三年间共减少了4.61亿吨煤炭消费。与此同时,煤炭生产量从2013年39.74亿吨原煤,下降到2016年的34.1亿吨,三年间共减少了5.64亿吨原煤。截至2015年底,中国煤矿产能总规模为57亿吨,这和化解落后产能的进度相比,任务是长期且艰巨的。
随着煤炭行业去产能的不断推进,经济结构优化,积极成效正在逐步显现。然而,在2017年上半年,发改委连续召开专门会议来稳定煤炭市场预期,强调要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在此背景下,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战略规划研究院于2017年7月12日在京发布了最新研究报告《中国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关键问题研究》。报告对中国煤炭行业在供给侧改革中面临的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报告指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是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面临的核心问题;煤炭企业杠杆增加,负债问题突出;煤炭成本构成复杂导致降成本难度大;行业管理体制阻碍煤炭市场化进程;提升行业整体科学产能水平任重道远。2016年煤炭行业的去产能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2017年将继续推进煤炭去产能工作,依法依规加快淘汰灾害严重、资源枯竭、技术装备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煤矿,重点淘汰30 万吨以下的落后产能,预计2017 年煤炭去产能1.5 亿吨。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必然要求,煤炭行业实施供给侧改革有望成为解决煤炭困局的关键。我国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的重点任务是通过去产能,优化供应结构,匹配社会需求。根据行政区划、煤炭地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等因素将我国煤炭生产细分为五个区域,即:晋陕蒙宁甘区、华东区、华南区、东北区、新青区。“十三五”期间去产能总目标为10亿吨。其中,东北区10488万吨;华东区30975万吨;华南区22598万吨;晋陕蒙宁甘区35339万吨;新青区600万吨。
报告指出,中国要完善煤炭市场机制,营造良性市场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煤炭去产能等政策短期内获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长效措施还要遵循政策引导下的市场规律,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条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建立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在前期去产能的成果基础上,未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遵循市场机制,通过安全、环保、技术、质量等标准,政府引导和规范市场规则,建立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将破坏环境、安全隐患多、经济效益差和亏损的煤企淘汰掉,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来调整煤炭产量,减少成本高、质量差的煤矿产量
和产能,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政府监管部门实时发布指导性信息,指导企业走向,同时在政策、税收等方面进行调解。
课题提出发展煤炭科学产能、提升科技贡献率、加强煤炭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煤炭的科学供应能力。构建以煤炭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科研平台建设,完善研发体系,突破企业的技术瓶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协同创新平台,推进产业创新联盟建设,建立和完善开放高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紧密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突破产业发展短板,提升继承创新能力。课题研究提出,在产能控制、提高生态、安全、环境等标准的政策情景下,2020年科学产能比例的目标为71%。2030年之后,淘汰或改造升级约20亿吨非科学产能,煤炭科学产能比例提升至100%。根据《关于推进煤炭工业“十三五”科技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国煤炭行业实际情况,提出“十三五”期间,行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
研究认为,煤炭行业应利用“一带一路”机遇,拓展煤炭企业“走出去”空间。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能、装备、服务交流合作,促进当地煤炭科学有序发展,实现合作共赢,拓展煤炭企业走出去空间,赢得国际舞台上利益相关方的更多信赖。课题组通过对比国内外煤炭绿色开发指标,分解与细化煤炭企业履行“一带一路” 倡议的过程和目标的,提出煤炭企业“一带一路”绿色产能合作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系统,它由相互联系的多项指标组成。煤炭企业“ 一带一路” 绿色产能合作具有“ 开放性”,其本身也处于不断发展之中,因此,也就没有形成统一的指标体系。该报告中建立的煤炭企业“ 一带一路” 绿色产能合作指标体系是根据国内外相关指标体系及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发布的《中国煤炭科学产能评测研究》等报告中的指标体系整理优化而成。该指标体系共设置资源节约、节能环保、恢复治理、保障体系、和谐发展5 个封闭性一级指标。并根据一级指标的组成内容,相应划分为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生态恢复、制度建设、技术进步、安全生产、经济发展、和谐共存等11 个封闭性二级指标。设置三级指标28 项,并采取开放滚动式的评价指标,即部分指标应该由煤矿企业根据自身的资源环境特点及“ 一带一路” 沿线及相关国家的具体环境及特征加以选择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