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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仙湖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PPP项目总投资达9900万元

来源:
时间:2017-07-10 09: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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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仙湖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PPP项目总投资达9900万元 2017年6月30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抚仙湖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PPP项目成交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公告》

2017年6月30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抚仙湖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PPP项目成交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抚仙湖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PPP项目已经完成采购程序,确定社会资本方。本项目是继广西区环境物联网(空气质量监测站)PPP项目以后的第二个区域性生态环境监测PPP项目,对推进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推行PPP模式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据悉,该项目由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PPP中心提供咨询服务工作。

抚仙湖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是我国最大的深水型淡水湖泊,蓄水量达206亿立方,占全国湖泊I类水总量的90%,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水资源。保持抚仙湖Ⅰ类水质,相当于为全国13亿人口每人储备了15.8吨优质淡水资源。

为强化抚仙湖流域的环境管理,保护抚仙湖水质,玉溪市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实施抚仙湖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全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全流域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全流域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建设三部分,项目的实施将对抚仙湖流域水文、气象、地下水、入湖河流水量及水质、生态环境等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立体监测和实时分析,项目总投资9901.76万元,项目合作期11年(含建设期1年)。

据悉本项目由玉溪市政府授权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作为实施机构,负责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协议及实施。该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实施,由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在玉溪市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设计优化、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的工作。政府方占有项目公司10%股权,中标社会资本方占有项目公司90%的股权,政府方不参与项目收益分成。

本项目投资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效率和服务质量,本项目建立了严格的依效付费机制,绩效考核工作按照每半年、每站至少考核1次,可进行不定期抽查的原则进行。监测服务费按半年支付,本次考核结果作为本次付费的依据。绩效考核指标包括数据质量(产出量、准确率等)、站点设备定期维护、设备可靠性、记录备案完整性等。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建立了绩效付费机制,同时将服务费扣减基数设置为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服务费之和,强化了监测服务质量保障,提升了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真正实现了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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