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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

来源:
时间:2017-06-27 08: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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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快推进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充分发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快推进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绿色金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助推生态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构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的绿色金融文化和价值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赣江新区区位、产业、资源、生态优势,以金融支持赣江新区绿色产业发展和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为主线,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绿色金融发展环境,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助推经济绿色发展,为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导向,创新发展。立足服务实体产业,防止脱实向虚,科学制定赣江新区绿色金融发展实施规划,充分发挥重大绿色金融项目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构建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差别化金融服务体系,突出特色,合理设计符合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推动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统筹城乡生态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兼顾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短期和中长期效益,科学处理金融支持绿色发展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推进绿色金融良性循环发展。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的绿色金融运作和监管模式,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和发展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既要创新服务,又要降低成本。优化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研究机构合作模式,探索建立社会责任与业绩增长相一致的业务体系,使绿色经济得到有效的金融支持。

坚持先行先试,防范风险。探索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产品服务、体制机制等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有力有序、精准务实推进各项改革试验。强化风险意识,提高绿色金融领域新型风险识别能力,积极稳妥地做好风险预警、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主要目标。

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构建组织体系完善、产品服务丰富、基础设施完备、稳健安全运行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绿色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探索形成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绿色发展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立绿色金融组织体系,逐步提升服务绿色企业的专业能力。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赣江新区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支行。支持本地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加快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提升合作金融服务能力。支持赣江新区按程序设立村镇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产业发展。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私募基金参与绿色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等依法设立绿色专营机构。

(二)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研发能源效率贷款、节能减排专项贷款等绿色信贷产品。推进环保、节水、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绿色建筑、绿色矿山、海绵城市建设等领域的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加大对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和水污染等防治的支持力度。鼓励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探索主要污染物排放权、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海绵城市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收益权、绿色工程项目收费权和收益权等抵质押融资模式创新。积极发挥财政支持绿色金融业发展的政策作用,探索设立财政风险缓释基金、中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和中小微企业“政银保”联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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