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一证式”管理正式启动 北京排污许可再上新台阶
“一证式”管理正式启动 北京排污许可再上新台阶6月21日,北京市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正式启动。下一步,北京市环保部门将继续督导各区环保部门按要求推进核发,
6月21日,北京市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正式启动。下一步,北京市环保部门将继续督导各区环保部门按要求推进核发,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火电、造纸等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并按照国家部署,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6月21日,北京市首批排污许可证发证仪式在朝阳区举行,北京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等5家热电企业获发排污许可证。这也标志着北京市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正式启动,北京市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规范有序推进首批许可证的申领核发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统一安排和要求,北京市环保局于2017年2月6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北京市工作目标、发证范围、工作任务、时限要求、保障措施等,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为规范有序推进首批许可证的申领核发工作,市环保部门面向各区环保部门、企业人员开展了动员、部署和培训。在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过程中,通过设立微信工作群、现场指导等方式及时答疑、主动对各区及企业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指导和服务。
按照污染源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监管
按照污染源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放管服”要求,北京市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均下放至各区环保部门。北京市环保局负责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各区环保局负责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具体核发和监管。发证范围内企业向所在地区级环保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截至6月19日,北京市首批火电、造纸行业22家企业,已完成14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其余企业由所在区环保部门正在组织最后审核中,其中朝阳、平谷、亦庄开发区、丰台等已完成辖区内首批核发任务。
排污许可证是企业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唯一行政许可
排污许可证今后将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企业领证后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其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按照副本要求执行。对无证排污、违证排污等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公布违法排污单位名单及其法定代表人、责任人名单,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全面掌握企业排污信息深化固定污染源精细化管理
企业最终拿到手的排污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印有证书编号、地址等信息,证件上的二维码扫描后可进入网络平台,联网查看企业排放标准限值等信息。排污许可证的副本详细记录企业的基本产污环节、治理设施、排污口设置、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量等信息。便于企业守法、部门执法和公众监督,为深化固定污染源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融合衔接相关环境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
北京市首批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机衔接了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以持证单位污染物实际排放数据为来源,衔接环境统计、污染源排放清单以及拟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减少企事业单位重复申报,提高管理效能。
下一步,市环保部门将继续督导各区环保部门按要求推进核发,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火电、造纸等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凡按规定时间未能申请到许可证的,将不许排污。7月1日起,现有相关企业必须持证排污,环保部门将组织对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严查无证排污和违证排污。
下半年,北京市还将启动并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涉及的石化、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按照国家部署,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