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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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河北省港口完成煤炭吞吐量44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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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5-06 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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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河北省港口完成煤炭吞吐量443万吨“五一”期间,河北省港口电煤运输平稳正常,共计完成煤炭吞吐量443万吨,同比增长3%。其中秦皇岛港完成192万吨、唐山港完成116万吨
“五一”期间,河北省港口电煤运输平稳正常,共计完成煤炭吞吐量443万吨,同比增长3%。其中秦皇岛港完成192万吨、唐山港完成116万吨、黄骅港完成13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0.5%、1.8%、5.5%。
截至5月3日18:00,全省场存1175万吨,其中秦皇岛港456万吨、唐山港614万吨、黄骅港105万吨,场存维持低位,库场压力小。
据了解,为确保节日期间国家电煤供应,我省港口港口管理指挥部前移,加强与海事、引航等部门协调协作,简化船舶进出港申报审批程序,优先电煤运输船舶进出港;努力缩短电煤运输船舶靠泊时间,做到“船到即靠、装完即离”,大大提高了运输效率;加强对港口煤炭运输的组织与管理,加大对煤炭作业码头主要生产设备的检查、维护力度,确保设备完好,保障生产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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