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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代表团建议:增加充电设施优惠高速过路费

来源:
时间:2017-01-19 10: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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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代表团建议:增加充电设施优惠高速过路费在本届省两会上,生态环保、绿色发展成为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加快发展清洁能源、节能环保装备等绿色产业”&ldquo

  在本届省两会上,生态环保、绿色发展成为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加快发展清洁能源、节能环保装备等绿色产业”“启动‘以电代煤、以电代油’行动,促进新能源汽车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等内容,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不少代表的议案建议,也与新能源息息相关。1月18日,广安代表团集体提交了一份关于推动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和应用的建议。建议中提到,可以从买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针对新能源汽车提供更多优惠,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进一步发展。

  这样推广新能源汽车

  确保比例

  在新增、更新公务车、公交车和出租车时,确保新能源汽车占到一定比例

  前提

  四川发展新能源产业有一定的优势

  据了解,近年来广安市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面动作不少。先后出台了《广安市小型纯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还引进比亚迪在广安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省人大代表、广安市洁城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韩华亮认为,四川发展新能源产业具有一定的优势,“水电资源非常丰富,又是旅游大省,保护环境显得更加必要。”

  设施配套

  强化充电基础设施用地保障,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充电设施,对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给予财政补贴

  出台政策鼓励居民楼停车场、公交场所、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建停车场规划范围

  措施

  从配套基础设施和交管等方面想办法

  如何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全省的应用推广?广安团的代表们建议:可以在新增、更新公务车、公交车和出租车时,确保新能源汽车占到一定比例;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和企业,在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以再给予一定的省级财政资金配套补贴。

  此外,还可以从配套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等方面想办法。建议提出:可以强化充电基础设施用地保障,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充电设施,对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给予财政补贴,并制定相应的充电服务费标准。此外,还可以出台政策鼓励居民楼停车场、公交场所、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建停车场规划范围。

  建议还提出,可以针对新能源汽车从交通管理等方面提供优惠。比如改进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对新能源汽车予以通行及停车便利;研究出台新能源汽车高速行驶过路费优惠政策;对购买纯电动汽车用于线路运营和租赁服务,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还可以优先发放相关专用运营许可证照。

  配套补贴

  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和企业,在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的省级财政资金配套补贴

  交管优惠

  1 改进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对新能源汽车予以通行及停车便利

  2 研究出台新能源汽车高速行驶过路费优惠政策

  3 对购买纯电动汽车用于线路运营和租赁服务,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优先发放相关专用运营许可证照(记者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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