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光伏(集中上网)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四川省光伏(集中上网)项目备案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在四川省境内投资建设的光伏(集中上网)发电项目。二、法定依据(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
:一、适用范围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在四川省境内投资建设的光伏(集中上网)发电项目。
二、法定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
(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三)《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
(四)《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5年本)的通知》(川府发〔2015〕26号):“一、企业在四川省范围内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具有相应权限的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六)《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329号)第十四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对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备案项目应符合国家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年度指导性规模指标和年度实施方案,已落实接入电网条件”。
(七)《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17号)。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
(二)符合光伏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
(三)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关于最低资本金比例的要求。
四、申请材料
首页 下一页 上一页 尾页上一篇:古瑞瓦特:将分布式光伏进行到底
-
加拿大公布对华光伏双反调查终裁结果2024-08-16
-
中电光伏在韩国再开海外工厂2024-08-16
-
六月订单猛增 太阳能电池厂调涨售价2024-08-16
-
中欧太阳能争端或要“滚雪球”2024-08-16
-
印度打造太阳能火车 替代柴油2024-08-16
-
移动技术+太阳能给非洲带来变革2024-08-16
-
借鉴树根结构 日企开发出适用于光伏电站的简易斜桩基础2024-08-16
-
五月光伏产能达6.4GW创新高2024-08-16
-
上能集散式光伏逆变器再获殊荣,业内首款通过中国效率认证2024-08-16
-
内蒙古风电项目陆续投运 今年装机将达2298万千瓦2024-08-16
-
风电项目节能评估方法简介2024-08-16
-
分子石墨烯架构助力有机太阳能电池2024-08-16
-
【两会】关于落实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展的三方面建议2024-08-16
-
2015年我国各省光伏装机数据排名及分析2024-08-16
-
国家能源局要求推进风能开发 增强光伏扶贫力度202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