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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聪明人”利用光伏扶贫制造骗局

来源:
时间:2016-12-22 10: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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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聪明人”利用光伏扶贫制造骗局光伏扶贫主要是在住房屋顶和农业大棚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自发自用、多余上网”。也就是说,农民可以自己使用这些电能,并将多余的电量卖给国家电网。

光伏扶贫主要是在住房屋顶和农业大棚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自发自用、多余上网”。也就是说,农民可以自己使用这些电能,并将多余的电量卖给国家电网。通过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每户人家都将成为微型太阳能电站。

光伏扶贫作为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确定实施的“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充分利用了贫困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发太阳能资源、连续25年产生的稳定收益,实现了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

光伏扶贫被认为是一项最为精准的扶贫方式,既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也是扩大光伏市场的新领域,有利于人民群众增收就业,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方式的变革,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和社会效益。从国家能源局、发改委到省级能源局及发改委扶贫办都十分重视这项工作。

由于贫困地区的经济条件的相对落后,村民们接触外面人与事较少,地方民风相对淳朴善良。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一些“聪明人”打着光伏扶贫口号做着骗取农户信息获取银行贷款的歪主意。

从各地的实践看,光伏扶贫主要有4种类型

一是户用光伏发电扶贫。利用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地建设的3至5千瓦的发电系统,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

二是村级光伏电站扶贫。以村集体为建设主体,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建设100至300千瓦的小型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由村集体、贫困户按比例分配,其中贫困户的收益占比在60%以上。

三是光伏大棚扶贫。利用农业大棚等现代农业设施现有支架建设的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和贫困户共有。

四是光伏地面电站扶贫。利用荒山荒坡建设10兆瓦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所有,之后企业捐赠一部分股权,由当地政府将这部分股权收益分配给贫困户。

由于在光伏扶贫中的最大难题是资金,在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的领导下,我国部分企业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条件,探索形成了4种比较成功的“户用光伏发电扶贫”模式

一是扶贫资金+贫困户银行贷款。即政府出资70%,政府担保、贫困户从信用社贷款30%。

二是扶贫资金+企业垫付。即政府出资80%,企业垫付20%,后期贫困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企业。

三是扶贫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即由地方财政配套,贫困户没有负担。

四是扶贫资金+地方投资公司垫付。即政府出资70%,当地投资公司垫付30%,后期贫困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投资公司。以上4种模式,顺利解决了贫困户需要承担的8000元左右初始投资,用3年左右的发电收益还清贷款,之后可获得长期稳定的每年3000元以上发电收益,实现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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