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明年“电力援疆”规模有望扩大
明年“电力援疆”规模有望扩大12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跨省外送电推进工作会议,对各援疆省市高度重视“电力援疆”工作,顺利完成2016年度&ld
12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跨省外送电推进工作会议,对各援疆省市高度重视“电力援疆”工作,顺利完成2016年度“电力援疆”电量消纳表示感谢,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大“电力援疆”工作力度,建立“高层引领,地区协动”的工作模式,采取“立足本年度、规划‘十三五’”的工作方针,力争2017年接纳“电力援疆”电量200亿千瓦时,进一步缓解新疆电力供需矛盾。
2016年,在新疆自治区政府、对口援疆省份和国家电网公司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35.5亿千瓦时“电力援疆”电量将通过34条(次)750千伏输电线路和5条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分别送至国家电网区域的西北、华北、华中、华东等地和南方电网区域的广东省。“电力援疆”让全疆13个地州的27家火电企业和337家新能源企业受益,提升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94小时、新能源平均利用小时数27小时。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疆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在2016年“电力援疆+市场化”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顶层设计,高位推动,积极向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报,力争“电力援疆”内容纳入产业援疆目录,在国家层面统一部署和推动;于12月初制定出台了“谁落实、谁受益”的“电力援疆”激励工作方案,鼓励自治区各地州市、兵团、发电企业积极参与对接“电力援疆”工作;根据援疆各省市的“电力援疆”工作意向,继续将消纳“电力援疆”电量整体计入援疆省市援疆工作内容,力争2017年完成“电力援疆”电量200亿千瓦时目标。
据了解,为消纳富余电力,自治区还将坚持需求引领供给创新,全面推进“电化新疆”工作进程,进一步促进能源结构优化,逐步推广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柴、以电代气、以电代油,推动城市公交、公用事业单位及民用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试点,推进农村新居、果蔬热烘干房、大棚蔬菜电采暖替代燃煤,有效提高疆内电力消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