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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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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15 08: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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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监管工作的通知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发改局、武夷新区发改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武夷新区发改分局,三大产业园区
接省发改委通知,2016年我市列入福建省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5个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备案,现请相关的县(市、区)发改局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开展建设,并于2017年1月5日前将所属项目建设情况上报我委。项目未在2016年内开工的,应督促项目单位按闽发改能源〔2016〕640号文件规定向省发改委提交取消(撤销)项目申请。同时,为做好2017年我市光伏电站项目规模指标争取工作,满足我市光伏电站项目建设需求,请你们结合当地实际,对已开展前期工作的光伏电站项目进行认真筛选,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明年拟建设的项目开发计划报送我委。
联系人 朱丹云
电 话 8619213 13459960305
传 真 883233
邮 箱jcc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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