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11条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输电通道全部获得核准
11条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输电通道全部获得核准1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关于陕西锦界和府谷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6〕2529号),核准
1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关于陕西锦界和府谷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6〕2529号),核准建设陕西锦界、府谷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标志着国家电网公司规划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11条重点输电通道全部获得国家核准。
陕西锦界、府谷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途经陕西、山西、河北三省,新建500千伏线路661.7千米,其中锦界电厂—忻都开关站251千米、府谷电厂—忻都开关站200.5千米、忻都开关站—石北变电站210.2千米。工程动态投资19.2亿元,其核准建设将有力保障陕北煤电基地锦界电厂三期和府谷电厂二期各2×66万千瓦机组送出,满足河北南部地区负荷需要。
目前,在公司纳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11条重点输电通道中,锡盟—山东、蒙西—天津南特高压交流、宁东—浙江特高压直流和辽宁绥中电厂500千伏改接华北电网4项工程已建成投运。淮南—南京—上海、榆横—潍坊特高压交流、晋北—南京、锡盟—泰州、上海庙—山东特高压直流和山西盂县电厂500千伏送出6项工程核准在建。
建设11条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输电通道,对于促进内蒙古、陕西、山西能源基地集约化开发,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扩大风电、光伏发电消纳范围,满足京津冀鲁、长三角地区用电需求,构建特高压交流受端网架等具有重要意义。据悉,11项工程共计新建线路长度1.3万千米,变电(换流)容量1.4亿千伏安(千瓦),投资1766亿元,增加东中部地区受电能力超过7600万千瓦,每年可减少燃煤运输2.0亿吨,减排烟尘15.2万吨、二氧化硫94.3万吨、氮氧化物99.6万吨、二氧化碳3.8亿吨,将有力促进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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