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风电“十三五”:风往哪儿吹?
风电“十三五”:风往哪儿吹?为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了《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
为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了《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我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而从布局来看,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将作为我国“十三五”期间风电持续规模化开发的重要增量市场。
力促风电消纳 为根治弃风限电确定更加有效途径
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16年前三季度风电并网运行情况》(以下简称《情况》)显示,今年1~9月,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000万千瓦,截至9月底,累计并网容量达到1.39亿千瓦,累计并网容量同比增长28%;1~9月,全国风电上网电量16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增速颇为明显。
与并网风电装机容量快速上升形成鲜明对比的,仍是目前依旧存在的风电消纳问题。
《情况》显示,今年1~9月,风电弃风电量394.7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19%,虽较今年上半年平均水平下降3%,但下半年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上述问题,此次《规划》就将解决弃风顽疾置于“十三五”时期七项重点任务之首,足以看出我国能源主管部门解决产业顽疾表现出来的决心。
具体来说,《规划》明确提出,通过加强电网建设、提高调峰能力、优化调度运行等措施,充分挖掘系统消纳风电能力,促进区域内部统筹消纳以及跨省跨区消纳,切实有效解决风电消纳问题。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合理规划电网结构,补强电网薄弱环节。电网企业要根据《规划》,重点加强风电项目集中地区的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有针对性地对重要送出断面、风电汇集站、枢纽变电站进行补强和增容扩建,逐步完善和加强配电网和主网架结构,有效减少因局部电网送出能力、变电容量不足导致的大面积弃风限电现象。加快推动配套外送风电的重点跨省跨区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确保按期投产。
其次,加快提升常规煤电机组和供热机组运行灵活性,通过技术改造、加强管理和辅助服务政策激励,增大煤电机组调峰深度,尽快明确自备电厂的调峰义务和实施办法,推进燃煤自备电厂参与调峰,重视并推进燃气机组调峰,着力化解冬季供暖期风电与热电联产机组的运行矛盾。加强需求侧管理和响应体系建设,开展和推广可中断负荷试点,不断提升系统就近就地消纳风电的能力。
再次,《规划》在调度运行管理上要求,充分发挥系统接纳风电潜力。修订完善电力调度技术规范,提高风电功率预测精度,推动风电参与电力电量平衡。合理安排常规电源开机规模和发电计划,逐步缩减煤电发电计划,为风电预留充足的电量空间。在保证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将风电充分纳入网调、省调的年度运行计划。加强区域内统筹协调,优化省间联络线计划和考核方式,充分利用省间调峰资源,推进区域内风电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利用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通过市场化方式最大限度提高风电外送电量,促进风电跨省跨区消纳。
最后,更加值得期待的是,《规划》为根治弃风限电确定了更加有效的途径。其中就明确提出,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督促各地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确保规划内的风电项目优先发电。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以外的情况下,若因化石能源发电挤占消纳空间和线路输电容量而导致风电限电,由相应的化石能源发电企业进行补偿。另外,加强对风电调度运行和消纳情况的监管,完善信息监测体系,定期发布风电运行消纳数据。由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定期开展弃风限电问题专项监管,及时发布监管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限期整改。建立风电产业发展预警机制,对弃风限电问题突出、无法完成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的地区,实施一票否决制度,不再新增风电并网规模。
加大中东部及南部地区开发力度
“三北”地区是“十二五”风电开发的主战场,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的落实功不可没。与此同时,该地区风电并网消纳却成为制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一块“绊脚石”。
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看来,如若要实现我国风电产业在“十三五”期间可持续健康发展,在年度增长规模上就一定要有所保证,这意味着在产业发展布局上要有所调整。
正因如此,在此次《规划》中,国家能源局提出了重视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发展,将中东部和南方地区作为为我国“十三五”期间风电持续规模化开发的重要增量市场。
记者注意到,《规划》明显提高了上述地区的开发规模并明确,到2020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4200万千瓦以上,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
在此背景下,记者了解到早前已有诸多企业早已在“低风速”市场谋篇布局。国电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早前就表示,随着北方限电形势日益加剧,集团下一步将加大中东部及南部地区风电市场开发力度。
在前不久落幕的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上,该集团下属国电联合动力公司技术团队就以“技术引领低风速时代”为题,分享了最新的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据悉,该公司自主研发的“低风速兆瓦级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与机组研发”以提高低风速段风能捕获效率、突破低风速机组研发的技术瓶颈为研发目标、以降低度电成本、提升风电场盈利能力为产业化目标,从高效率、高可靠性、环境适应性、易维护性四大方面的20余个创新方向开展科研攻关。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技术目前已经成功应用到全国近53个风场,也为我国风电开发格局“东进”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国电绝非是唯一在此领域有所建树的企业。在大部分风企正在高风速风区跑马圈地时,有能源界的“科技黑马”之称的远景能源也早已在低风速领域崭露头角。
据悉,全国第一个低风速风场──安徽来安风场2013年全年在年均风速5.7米/秒的风资源条件下,远景低风速智能风机的满发小时数超过2060小时,机组平均可利用率超过99.2%,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与之比邻的年均风速5.8米/秒的江苏盱眙低风速风场,采用远景低风速智能风机后,2013年全年等效满发小时接近2200小时。
在秦海岩看来,随着产业发展格局的调整,风电开发也将趋于精细化。这无疑对机组在复杂风资源环境中的适应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定制化正好可以满足此类要求。通过定制化,不仅能够根据不同风场的环境条件以及不同客户的需求来对机组进行更加精细的差异化设置,未来还必须可以在同一个风场的不同机位点配置不同的塔筒高度、风轮直径以及控制策略,最大限度提升风资源的利用效率。
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发展
除了陆上风电规划上亮点频现外,我国能源主管部门对未来五年海上风电的规划思路也有较为明显的改变,即由“积极开拓海上风电建设”转为“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
事实上,从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建设至今,我国海上风电建设已有8年时间。到2015年底,全国海上风电并网容量75万千瓦,目前仍然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在业内人士看来,海上风电不仅建设成本高企,一旦出现问题维护成本更是难以想象,特别是一旦出现批量事故,企业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国外一些国家和装备制造企业在海上风电发展初期都有过较为深刻的教训。那么,具体到我国海上风电而言,虽然在“十二五”时期发展步伐与陆上风电相比相对缓慢,但是通过一些技术实践,也积累了很多工程技术经验,摸清了资源情况,同时初步建立了行业标准。
对于未来五年海上风电的规划,此次《规划》就明确提出,未来五年将重点推动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的海上风电建设,到2020年四省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均达到百万千瓦以上。积极推动天津、河北、上海、海南等省(市)的海上风电建设。探索性推进辽宁、山东、广西等省(区)的海上风电项目。到2020年,全国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力争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此外,《规划》还在完善海上风电产业政策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开展海上风能资源勘测和评价,完善沿海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加快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进度,鼓励沿海各省(区、市)和主要开发企业建设海上风电示范项目。规范精简项目核准手续,完善海上风电价格政策。加强标准和规程制定、设备检测认证、信息监测工作,形成覆盖全产业链的成熟的设备制造和建设施工技术标准体系。
就像能源局相关负责人早前在北京国际风能大会上所言,“十三五”时期,一方面,海上风电的发展思路将保持稳定,就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家能源局未来将进一步完善支持海上风电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对海上风电的支持力度不降低,同时积极为企业开展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在用海、并网等方面存在矛盾的领域,都会积极协调。
另一方面,一些需要做的基础工作一定要做扎实,包括整机制造、施工技术研发等领域该做的一定要做深做透,要在不断总结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全产业链技术水平的进步和成本下降,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健康稳健的海上风电产业,而绝不是一个跨越式发展,留下诸多隐患的海上风电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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