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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三季度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情况

来源:
时间:2016-12-01 0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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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三季度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情况  各发电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北

  各发电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15〕28号)规定,现将2016年二、三季度新疆电网发电厂并网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28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调度中心或我办联系。

  调度中心联系人阮睿

  联系电话0991-2920476

  新疆能源监管办联系人甘洪亮

  联系电话0991-3631331

  附件1.2016年4月份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

  2.2016年5月份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

  3.2016年6月份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

  4.2016年7月份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

  5.2016年8月份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

  6.2016年9月份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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