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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文要求四季度试行风电光伏按发电量的25%进行市场化交易

来源:
时间:2016-11-09 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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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文要求四季度试行风电光伏按发电量的25%进行市场化交易  10月26日,四川发改委、经信委、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以及四川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有关问

  10月26日,四川发改委、经信委、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以及四川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6年第四季度开始试行风电光伏部分电量市场化交易。

  文中指出,201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四川省风电光伏企业每月按发电量的25%作为市场化交易电量。

  文件原文如下

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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