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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负责人回应如何防范“毒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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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1-05 1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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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负责人回应如何防范“毒地事件”   自“常州毒地”事件以来,土壤污染防治备受各界关注。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审议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自“常州毒地”事件以来,土壤污染防治备受各界关注。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审议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明雯提起了“常州毒地”事件,“我相信大家对于今年4月中旬常州外国语学校学生中毒事件记忆犹新”,“我想请问,目前全国土壤污染的总体情况如何?”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先后回应了王明雯的提问,解读了下一步要采取的一系列土壤污染防治应对策略,包括建立污染地块名录,设开发利用“负面清单”,避免污染场地被不当使用等。

  今年6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多个地区展开了新环保法执法检查。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除陈吉宁、姜大明、陈政高之外,国务委员王勇和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工信部副部长陈肇雄、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向阳等到会应询。

  委员:土壤污染成为突出短板之一

  “土壤污染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家生态安全,也成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王明雯提问时,回顾了近年来的土壤污染情况,“2011年以来,‘砷毒’、‘血铅’、‘镉米’等事件频发,让重金属污染成为了最受关注的公众事件之一,土壤污染及其带来的粮食安全、国民健康等问题引起了大家高度的关注,也引发了公众的担忧和恐慌。此外,据媒体报道,近两年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历史遗留的工业污染地块变更用途后的伤人事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她连续抛出了5个问号,“目前全国土壤污染的总体情况如何?受污染的农用地,特别是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及工业污染地块的治理和用途管控中存在着哪些困难和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何成效?下一步有何工作打算?”

  陈吉宁:2020年前详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

  陈吉宁首个回应,他表示,当前土壤污染防治的首个困难和挑战就是底数不清,“土壤污染的调查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情,因为空间变异性太大,国外有些发达国家二十年也没有搞清自己的土壤污染状况。我们现在确实底数还不是很清楚,没有建立起按照污染的程度进行分类的农用地清单和污染地块清单,进行监管的依据上是有一些问题的”。

  陈吉宁称,下一步,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详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的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他现场通报了“详查”时间表:“2018年底,农用地的污染情况要查明;2020年底前,要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的情况”。

  姜大明:“强化对受污染土地的用途管控”

  “从国土资源部的职能出发,在这个问题上(土壤污染防治)我们现在正在做几件事”,姜大明紧接着回应说,会对严重污染的耕地依法进行地类的变更,“要实事求是,已经不适宜耕种的可以种树,如果种树也不适宜,那就调整为未利用地”。

  此外还要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预计今年年底结束,“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时候也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就是要把受重度污染的耕地划出原来已定的基本农田范围”。

  姜大明解释说,把重污染土地划到基本农田范围之外,此举并不会冲击18亿亩耕地红线,“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整成果,我们现在的耕地面积是20亿亩多一点,在这里面有不稳定的耕地,同时也包括了几千万亩的存在污染、特别是重金属污染的耕地,这些已经在“十三五”行业规划中考虑,因为“十三五”规划耕地总量红线是18.65亿亩,这样是有保障的”。

  姜大明强调,将强化对受污染土地的用途管控。“我们要加快建立污染场地识别、修复治理、规划用途管控、用地准入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逐步建立起污染地块的名录,确定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防止未经修复治理的污染场地不当使用”。

  陈政高:工业污染场地规划细则年底出台

  “常州毒地”事件暴露出历史遗留的工业地块的污染问题。如何管控已经被污染的工业场地,这正是住建部的职责。陈政高表示,“我们正在制定工业污染场地规划细则,这个细则年底就可以发下去,以为各地在今后遵循”。

  陈政高称,除了管控已经被污染的工业场地,住建部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另一个职责是“管控空间布局,防止新增土地污染”。据其介绍,今年7月,总书记习近平连续就新区建设作出两次重要批示,“结合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我们在全国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今后的工作意见。计划明年召开全国新区工作会议,在这个会议上将明确向工业区聚集发展的问题,减少土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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