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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上网电价不宜断崖式下调

来源:
时间:2016-10-26 1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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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上网电价不宜断崖式下调:10月19日,记者从2016中国光伏大会暨展览会上了解到,光伏发电是过去五年发电成本下降最快的新能源发电技术,从“十二五”初期到

:10月19日,记者从2016中国光伏大会暨展览会上了解到,光伏发电是过去五年发电成本下降最快的新能源发电技术,从“十二五”初期到现在,光伏发电的硬件成本差下降了70%左右。

但是,光伏产业在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的同时,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朱明在参加上述会议时指出,高成本仍是光伏发展的主要障碍,仍需通过加快推动技术进步快速降低成本;电力系统还未做好大范围接收光伏等新能源的体制机制和技术准备,弃光问题突出;光伏产业面临国际贸易保护压力,我国光伏在全球的应用步伐受到一定程度阻碍。

在朱明看来,“十三五”将是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主要任务是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配置资源,不断推动光伏发电成本的下降和技术水平的上升,早日实现不依赖国家补贴的自我持续发展。

电价应持续匀速下调

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将Ⅰ类、Ⅱ类、Ⅲ类大资源区地面电站光伏上网电价分别由0.80元、0.88元、0.98元下调至0.55元、0.65元、0.75元。对于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模式,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资源区0.2元/千瓦时、二类资源区0.2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3元/千瓦时,而目前的标准是0.42元/千瓦时。

消息一出,业内哗然,继而也成为此次光伏大会的热议话题。多位与会人士呼吁,考虑到目前我国光伏产业面临的发展难题,电价不应该在短期内出现断崖式下调,建议持续匀速调整。

鉴衡认证中心主任秦海岩告诉本报记者,电价调整不能以一个或者几个招标的短期成本为依据,建议国家电价政策制订修订时要全面考虑,同时电价调整要以彻底解决弃光限电和补贴拖欠为前提。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长、天合光能董事长兼CEO高纪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电价下调不应该是断崖式的,应该每年以8%到9%的幅度持续匀速下调,这样企业会有一个明确的投资预期,平价上网的目标也能实现。”除了电价,还要建立配额+绿色证书交易机制,推动绿色金融,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勃华在会上透露,在汇总行业意见后,已经整理了14页的建议、意见,分别递交给发改委的价格司、能源局的新能源司、财政部和工信部。“当前系统投资在7-8元/瓦,一二三类电价宜在0.7元、0.8元和0.9元/千瓦时,中国地幅辽阔,不同地区差别较大,测算只是理想情况,只能供参考。”

“超低价”带来不确定性

除了电价下调,近期光伏项目连续报出低价也成为此次会议的焦点。不论是协鑫新能源报出了每度电0.61元/千瓦时的价格,还是昌盛日电和华电内蒙古在包头项目中报出了0.52元/千瓦时的投标价格,都引发了业界的极大关注。

王勃华在会上表示,低价的报出既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尤其是“领跑者”项目。他认为,必然性是因为“迟滞效应”,过去一年多光伏市场特别好,但价格基本上没有大幅下降。如若从2015年初开始慢慢降到今年下半年,以这样的下降幅度来看现在的低价,可能就不感到惊奇,但突然把过去一年多的下降水平释放出来就不好接受了;偶然性是因为不能排除企业带有战略性布局的考虑,尤其是“领跑者”项目比较好落实,成本优势较明显,且这些地区恰巧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此外,有的企业上半年盈利较好,下半年较少或者稍微亏损一些,但可能全年稀释一下仍然可以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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