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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

来源:
时间:2016-09-08 1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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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安徽经济社会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安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电力市场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必要性和可行性

  安徽省是华东地区重要的能源保障基地,电力系统以火电为主,电力需求增速持续位于全国前列。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安徽省完成了厂网分开,开展了电力直接交易、节能发电调度等改革,有效促进了电力行业快速发展,供应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同时,安徽省电力行业仍存在电价形成机制不够完善、市场有效竞争不够充分、清洁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亟需通过实施电力体制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能源体系,促进电力与煤炭等相关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二、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统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进一步深化我省电力体制改革。通过改革,建立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满足电力市场需要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构建公开透明、功能完善、规范运行、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培育多元化的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实现电力电量平衡由计划手段为主过渡到以市场手段为主,形成遵循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和电力工业运行客观规律的电力市场,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遵循电力工业发展规律,综合考虑经济结构、电源结构、生产成本、市场基础等因素,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按照试点先行、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条件相对较好、矛盾相对较小、各方大力支持的领域开展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统筹规划,市场导向。强化电力发展规划引导约束作用,科学规划电力项目建设,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电源电网协调发展。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着力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

  保障民生,安全可靠。充分考虑企业和社会承受能力,理顺电价形成机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落实有序用电制度,确保电力供需平衡和应急保障。提升电力行业技术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节能减排,科学监管。提高电力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率,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完善电力市场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措施和手段,改进监管方法,提高对技术、安全、交易、运行等的科学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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