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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寿县关于印发《八公山乡2016年光伏发电扶贫》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07-26 1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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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寿县关于印发《八公山乡2016年光伏发电扶贫》的通知:各村委会:经研究决定,现将《八公山乡2016年光伏发电扶贫到村到户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八公山乡2

:各村委会:

经研究决定,现将《八公山乡2016年光伏发电扶贫到村到户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八公山乡2016年光伏发电扶贫到村到户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持续长久的增收机制,扩大精准扶贫项目覆盖范围,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实施新能源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扶贫开发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落实产业扶贫“到村、到户、到人、到产业”的新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新能源光伏发电产业扶贫,进一步扩大精准扶贫实施成果,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提前完成精准脱贫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光伏发电计划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杨辉

副组长:冯传军

成员:熊学明来兴俊胡文素毕如俊周敏周茂昌葛厚龙来兴根管学矿金阳郭本峰赵安德吕胜利蔚艳李安京孙永礼朱庆元杨维友张克磊张强

三、目标任务

2016年在全乡筛选65户生活特别困难的贫困户,建设65个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帮助贫困户每年年均增加收入3000元左右。大泉村建1座60千瓦村级光伏电站,年均可为该村增加集体收入6万元左右。

建成时间:2016年9月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

四、选户选村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选择的安装户必须是2015年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中的生活特别困难的贫困户,且遵纪守法、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卫生。

2、选择的安装村必须是在72个重点贫困村之列。

(二)安装条件

对到户安装的要求:

1、有良好的光照条件。光伏电池组件四周无树木、建筑物遮挡;如有树木遮挡阳光,须同意砍伐遮光树木。

2、有适合的安装条件。一是房屋有整浇水泥平顶、结构相对较好、承重800公斤以上、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二是屋顶不具备安装条件,附近有适合的场地、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三是可利用空闲地集中联户,以村带户等方式建设,分户收益。

3、有220V交流电源且单独立户的电表,且电表户头与户主姓名一致。

对到村的安装要求:

1、有良好的光照条件。光伏电池组件四周无树木、建筑物遮挡;如有树木遮挡阳光,须同意砍伐遮光树木。

2、有适合的安装条件。一是有荒山、荒坡、空闲地。二是安装地块面积有1000平方米。三是有380V交流电源。

五、选定方法和原则

选户的原则

(一)五比较、五分析:

1、比较家庭经济,分析收入来源;

2、比较家庭资产,分析消费水平;

3、比较家庭劳力,分析勤劳观念;

4、比较住房条件,分析生活质量;

5、比较困难程度,分析致贫原因。

(二)六优先:

1、三人以上,生活特别困难,因没有劳动力导致贫困的农村贫困户优先;

2、因重度残疾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贫困户优先;

3、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军属贫困户优先;

4、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独生子女贫困户或两女户贫困户优先;

5、生活特别困难,隔代抚养的孤儿贫困户优先;

6、因建设大型光伏电站及配套设施需拆迁征地的贫困户优先。

(三)五不准:

1、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职村干部、国企职工的家庭不准;

2、享受五保供养待遇的不准;

3、有汽车(不含生产农用车)的家庭不准;

4、有公司或是“小老板”的家庭不准;

5、子女或父母有能力但不尽赡养或抚养义务分户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其他为套取国家政策补贴扶持而人为主观分户的不准。

选村的原则:

(一)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

(二)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村“两委”班子;

(三)能够承担和落实相应的分户式光伏电站安装任务;

(四)提供符合条件的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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