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光伏“领跑者”计划优选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光伏“领跑者”计划优选工作的通知:日前,江苏省发改委下达《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光伏“领跑者”计划优选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
:日前,江苏省发改委下达《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光伏“领跑者”计划优选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6〕818号文件。文件指出,2016年江苏省安排30万千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实施省内光伏“领跑者”计划。
原文如下:
各市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安排我省120万千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为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推动发电成本下降,经研究决定,2016年安排30万千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实施省内光伏“领跑者”计划。现就“领跑者”项目优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和国能新能〔2016〕166号文件等要求,我委统一组织开展省光伏“领跑者”项目优选工作。根据发改能源〔2016〕1163号和国能新能〔2016〕166号文件要求,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制定项目优选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省纪委派驻机构监督下,组织专家和部门代表按照优选办法对项目进行优选。根据重大事项决策规范,结合专家和部门代表优选意见,下达“领跑者”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二、申报资格
企业应当具备投资项目的资金实力、管理优势,具有省内投资运营光伏项目的业绩、拥有项目开发运行维护一站式服务能力,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具有电价竞争能力,未在省内受到能源监管、能源主管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等。
已纳入本地以往年度规模但未在2016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的项目,其出资人申报的项目不得参加优选,申报参选前尚未取得规模但已开工建设的项目不得参加优选。
三、申报主体
优选申报材料由项目业主提供。已依法设立项目法人的项目,由项目法人负责申报;未设立项目法人的项目,由拟出资各方中的第一大股东负责申报,其他出资方应当出具书面意见表示同意,并确认承担连带责任。
四、申报内容
单体项目规模不低于3万千瓦,原则上不超过5万千瓦。申报内容按照附件执行。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关陈述或承诺,与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不符,将被视为虚假材料;如对同一事项的陈述或承诺,出现不同表述,将按“最不利”原则处理。
五、申报时限
请项目业主于2016年8月1日18:00前,将优选申报材料送达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南京市虎踞关21号迎宾楼512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优选申报材料一式15份,密封包装并在密封处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二)同一主体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的,应当明确排序,并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王益品025-86598730
附件:1.江苏省光伏“领跑者”项目优选暂行办法
2.省内光伏“领跑者”项目优选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3.省内光伏“领跑者”项目信息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7月20日
首页 下一页 上一页 尾页上一篇:光伏农业科普帖
-
上能集散式光伏逆变器再获殊荣,业内首款通过中国效率认证2024-08-16
-
内蒙古风电项目陆续投运 今年装机将达2298万千瓦2024-08-16
-
重点服务风电等新能源送出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开工2024-08-16
-
风电项目节能评估方法简介2024-08-16
-
生物质颗粒推动我国绿色能源向前发展2024-08-16
-
石定寰:储能技术推动能源革命2024-08-16
-
林伯强:节能减排或成能源互联网领域最快实现内容2024-08-16
-
2016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公布 2.5万起2024-08-16
-
七方面推进能源领域供给侧改革2024-08-16
-
400公里续航新能源车年内面世2024-08-16
-
分子石墨烯架构助力有机太阳能电池2024-08-16
-
【两会】关于落实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展的三方面建议2024-08-16
-
2015年我国各省光伏装机数据排名及分析2024-08-16
-
国家能源局要求推进风能开发 增强光伏扶贫力度2024-08-16
-
杜克能源采用Maxwell超级电容器推出新一代电网储能系统202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