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煤钢去产能或将影响员工就业
煤钢去产能或将影响员工就业钢铁煤炭行最新消息是怎样的呢?根据规划,我国拟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用3至5年时间,再退出煤炭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
钢铁煤炭行最新消息是怎样的呢?根据规划,我国拟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用3至5年时间,再退出煤炭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初步测算,这将影响钢铁行业50万职工和煤炭行业130万职工的工作岗位。再算上水泥、玻璃、电解铝、船舶等行业,去产能带来的就业压力不小。
内部分流、转岗就业创业、内部退养、托底安置,4种渠道妥善分流人员
赶在2016年春节前,浙江杭钢基本完成了半山钢铁基地关停后1.2万名员工的分流安置工作。
在杭钢公布的职工安置方案中,摆在分流人员面前的选项多达12个,包括集团内安置、省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就业安置、自主创业、内部退养等。不同的安置渠道,在经济利益上有不同的政策相配套,最后大体平衡。
人往哪里去,被视为去产能最难的环节。尽管地处经济发达、岗位充裕的浙江,杭钢在半年时间内平稳分流上万人,仍属不易。今年下半年,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将进入攻坚阶段。更多的去产能企业员工在不安中观望:何处安置?流向哪里?会不会下岗?
围绕保证企业富余人员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等目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公布“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的总体安排,为相关人员提供了四大类分流通道。
“内部分流”排在首位,引导企业自我吸纳、不把员工推向社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解释说,国家将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培训转岗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艺技术较为先进、市场前景较好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国家支持其与职工展开协商,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等手段稳定现有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获得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的稳岗补贴。
“转岗就业创业”是重要渠道。人社部要求,对拟分流职工的钢铁、煤炭企业,要提前摸清底数,制订好再就业帮扶计划,其中拟分流安置人员在100人以上的,要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对依法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免费提供就业指导等服务。对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职工,将普遍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并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将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
“内部退养”则为大龄分流人员解除后顾之忧。根据人社部等部门的政策意见,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在职工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最后还有“托底安置”。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大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各地将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供兜底帮扶。
再就业难在哪儿
“以矿兴城”“以钢兴城”的地区就业门路窄,人员分流难度大
再就业不容易。
韩保科是河北邢台人,两年前所在的玻璃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行动中关门,年近四十的他开始重新找工作。参加了多场招聘会,韩保科还是干回玻璃老本行,只不过这是一家艺术玻璃加工企业。新岗位能存在多久?他心里没底,但是在当地,建材、钢铁是主要行业,想找新兴行业的新岗位不那么容易。
随着去产能任务的推进,人员安置分流的难度不断加大。一方面企业通过内部转岗转产来安置员工的空间在变小,另一方面企业中有能力自谋职业的职工大多已主动寻找出路,留下的是就业难度大、竞争力弱的职工。据有关专家对河北等部分省份的调查显示,受影响的职工有3个特点。其一,平均年龄偏大,40岁以上的占受调查企业的45%。其二,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技能单一,中学及以下学历的占70%。其三,工龄长。调查企业中,10年以上工龄的职工占全部职工的40%以上。通常情况下,在一家企业工作的时间越长,职工越不愿意离开企业,转岗就业难度越大。
在经济比较发达、第三产业占比高的东部沿海地区,即使是“4050”人员,毕竟有岗位可供选择。最难的是那些“以矿兴城”“以钢兴城”的地区,腾挪空间极为有限。
“资源型和单一产业城市(地区)的职工安置问题是最突出的。这些地区在去产能过程中下岗失业的职工多、就业门路窄,人向何处去的难题亟须破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院院长刘燕斌说。
刘燕斌认为,对钢铁、煤炭过剩产能企业比较集中、就业门路窄的地区及资源枯竭地区、独立工矿区,可以开展跨地区就业信息对接和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更重要的是加快转型,发展当地新的替代产业,特别是促进第三产业快速崛起。国家已明确,下一步将培育适应钢铁、煤炭行业职工特点的创业创新载体,把返乡创业试点范围扩大到矿区,加大专项建设基金投入。这些措施有望增加岗位供给,让去产能分流员工顺利转岗。
“关键是守住底线,提供兜底保障。”刘燕斌表示,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已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政府在鼓励企业稳岗的同时,要允许企业在法律范围内调配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项要素资源。特别是地方政府,不能由于担心本地GDP受到影响等因素而不愿痛下决心去产能。政府的职责主要是“托底”。国家目前确定的4类渠道中,“允许内部退养”和“公益性岗位帮扶”就是托底的暖心之举。如果这些帮扶措施能够细化到位、落到实处并有充足的资金配合,将最大程度减轻分流职工的阵痛。
就业会不会“伤筋动骨”
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每年提高两个百分点,结构不断优化使“去产能”和“稳就业”可以兼顾
去产能,有人担心会像上世纪90年代末那样出现较多下岗人员。此轮去产能会不会导致规模性失业?“在部分资源型城市和产业相对单一地区,去产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潜在的规模性失业风险,值得高度重视。但这种潜在风险是可防可控的,并且可以通过转方式、调结构,化风险为生机。” 刘燕斌认为。
首先,去产能不是一步到位,而是3—5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动态调整过程。这样,有利于有关行业、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去产能的力度和节奏,分散职工下岗失业的风险,妥善安置受影响的职工。
其次,去产能不是一刀切。《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提出,对于过剩产能要“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在这一过程中,对受影响职工也将相应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分流安置,化解风险。
第三,做好职工安置是化解产能的优先目标。国家有关政策明确强调,安置计划不完善、资金保障不到位以及未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不得实施。这就为防控受影响职工规模性失业风险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国家安排了1000亿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钢铁煤炭企业受影响职工的安置。这将对保障相关职工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发挥重要的兜底作用。
“就业总体保持稳定,这一经济发展的目标更不会因为去产能而受到明显影响。” 刘燕斌说。
数据显示,1—5月,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77万人,完成全年1000万人新增就业任务的五成多,一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4%,处于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状态。4月份11省市月度就业调查数据显示,多数监测省份企业用工人数有所增加,就业结构继续呈现从第一、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的趋势。
“去产能对就业的影响要高度重视,谨慎操作。同时我们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劳动力市场正进入深度调整之中。” 刘燕斌说。总体判断,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具备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的基本条件。我国经济潜力足、韧性强、回旋余地大,有望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这将为就业总体稳定提供坚实基础。随着转方式、调结构进程加快,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民营经济、小微企业等将进一步蓬勃发展,有望提供更大的就业空间。近3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占比每年提高约两个百分点,预计到“十三五”末吸纳就业占比将超过50%。不断优化的经济结构使兼顾“去产能”和“稳就业”拥有更多的回旋余地。从去产能先行一步的地方实践看,分流职工多数在服务业中找到新工作。此外,从市场供求关系看,我国经济增长走势与新增劳动力增长走势同向,有助于市场供求平衡,缓解就业总量压力,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的日臻完善,也为促进就业、保障民生、兜住底线提供了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