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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受阻困境:钱从哪里来从何处去?

来源:
时间:2016-06-29 2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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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受阻困境:钱从哪里来从何处去?   钱的问题,现已成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的一块“烫手山芋”。  环保组织要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前期的检验、鉴

   钱的问题,现已成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的一块“烫手山芋”。

  环保组织要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前期的检验、鉴定费用,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费用数额不菲,钱从哪里来?原告一旦胜诉,就会形成巨量的生态修复资金,这笔钱又将到哪儿去?二者都将影响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

  前者,使部分符合主体资格的环保组织望而却步,影响其积极性。后者,或将影响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本身的意义。

  对于判决生效后的生态修复资金的存放保管和使用监管问题,在顶层制度设计尚未出台前,江苏、云南、贵州等公益诉讼开展活跃的地方已先行先试。据了解到,目前各地的探索模式包括两种:一种是上交财政,一种是建立专项基金,或由基金会代为看管。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对澎湃新闻称,解决“钱从哪儿来”的问题,可建立支持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资金使用制度,将必需的调查、鉴定、评估、研究、律师代理等费用纳入支持范围,明确申请与审核程序。

  而解决“钱到哪儿去”的问题,吕忠梅说,应首先明确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判决的资金属于国家收入这一基本性质,进而在国家层面设立专门基金,进行统一监管。

  缺钱,影响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积极性

  6月4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布5起环境公益诉讼审理情况,其中,3起判决原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胜诉,另2起原、被告已达成调解协议。

  澎湃新闻获得的3份判决书显示,徐州中院认为各被告应承担环境污染行为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相应责任,判决被告赔偿相应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涉及的四位被告共赔偿258400元,其中最大的一笔诉讼赔偿是122400元。上述赔偿款均将支付至徐州市环境保护公益金专项资金账户,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其他2起案件,因被告自愿按原告主张的数额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自愿在赔偿之外,缴纳一定数额的生态环境捐助款至徐州市环境保护公益金专项资金账户,最终达成调解。2起案件涉及赔偿金额22120元。

  在采访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时了解到,这5起案件都是在原有刑事判决的基础上追加的环境公益诉讼。

  自去年以来,各地法院判决的污染环境案件数量不少,但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并不多。

  以河北省为例,河北省高院专职审委会委员贾建平告诉澎湃新闻,2015年至今年5月,河北省法院共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一审案件1067件,其中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04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除中国绿发会今年年初在邢台、秦皇岛提起的2起公益诉讼外,“目前我省法院尚未收到省内相关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自去年以来,在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问题解决、法院立案登记制普遍推行以后,仅11家社会组织提起了公益诉讼。

  这在马勇看来,原因在于国内多数环保组织自身的运行费用不多,高投入的环境公益诉讼影响了环保组织的积极性。“从费用来讲,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很多环保组织维持日常运转就很艰难,提起公益诉讼多半力不从心:无力承担环境污染调查取证及鉴定的高额开支,无力组织专业素质高的公益诉讼团队,而判决下来的案子支付给原告方的钱往往根本不够成本,不值得。”

  “有家组织在云南有个破坏生态的案子(起诉),到现在为止为什么没有去做呢?就是因为损害鉴定的费用问题,评估机构的报价是100万,谁受得了?”马勇介绍说,徐州的3起判决案件,通过专家辅助证人的方式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损害鉴定评估机构的评估费,但工作人员的其他花费也并不是小数目,在审判中难以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比如出差住旅馆,平日200块,我们去的时候正好赶上节假日涨价,要500块,法院就是不支持,只能算200块。”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了《关于建立环境诉讼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议》,她指出,环境公益诉讼是“多管闲事”的诉讼,也是“勇敢者的诉讼”,必须从制度安排上建立激励措施。

  她认为,由法院判决将一定比例的损害赔偿金、生态修复金作为原告人已经支付的诉讼成本补偿费用,是其他国家成功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否则,环保公益组织将因为提起公益诉讼而陷于困境,也无法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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