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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能源局下放利政助推产业升级

来源:
时间:2016-06-24 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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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能源局下放利政助推产业升级近日,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光伏发电市场可持续性发展,国家能源局等多个部门频频出台利好政策。其中,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

近日,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光伏发电市场可持续性发展,国家能源局等多个部门频频出台利好政策。其中,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施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旨在对光伏发电项目对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实行分类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新政对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项目的竞争方式做了特别规定。意见强调称,基地必须采取招标或竞争性比选等方式配置项目,且电价(或度电补贴额度)应作为主要竞争条件。各省级价格管理部门按照竞争确定的项目上网电价执行电价及补贴政策。基地内单个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规模原则上应为10万千瓦以上,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等主要光伏产品须符合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指标。

  东方日升总裁王洪表示“对于已经取得光伏领跑者认证的企业而言,获得项目建设配额的概率大大增加。此外,通过与业内拥有领先技术的竞争对手以及相关部门提出的指标要求,企业可有效的找出自己的劣势所在,并据此在后续的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方面进行更有针对性的调整。”

  “作为首批获得领跑者认证的光伏制造企业,东方日升始终注重于提升光伏组件质量,不断完善产品发电效率、环境适应性及耐久性等关键性指标,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组件产品,从而助力推动我国光伏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转型,”王洪说道。

  此外,新政明确指出,禁止采取地方保护和不正当收费行为。各地区在实施竞争配置项目过程中,不得限制外地企业参与竞争,不得对本地、外地企业差别对待;不得将企业购买本地光伏电池等设备、建设配套产能作为竞争配置项目的前提条件。

  王洪指出,这主要是针对当前国内光伏发电项目资源配置不平衡、管理秩序紊乱等问题。因此,随着新政的出台,它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地方保护和不正当收费情况,加强光伏电站项目的监督管理,实现光伏项目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同时,通过竞争性配置措施,可促使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进一步提高光伏发电转化效率,带动度电成本的下降。

  除了东西部两地光伏项目发展出现两级分化、地方保护主义以外,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巨大也是无法回避的问题之一。自2012年开始,财政部公布了五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包括2013年8月之前建成投产项目,已累计发放补贴资金约1000亿元。今年年1月,财政部组织对2015年2月底前并网项目申报第六批补助目录。初步测算,补助目录外的已投产项目补贴资金需求约为460亿元。

  王洪认为,仅仅依靠竞争配置一项新政是无法解决当前我国光伏行业存在的根本问题。

  事实上,任何一项政策的落地,都是经过了重重困难,实施也需要能源局,地方政府,企业甚至全社会公民一起参与。“但随着国家新政的出台,我们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如果配合之前的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后续陆续出台的一些政策,那么我们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当前存在的补贴、融资等诸多难题会逐一得到解决。”王洪强调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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