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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揭秘“水气土” 三司组建始末

来源:
时间:2016-06-24 10: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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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揭秘“水气土” 三司组建始末   从3月份宣布成立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之后,环境保护部的这三个司一直在低调运行,甚至连司长都缺位。  6月13日,环境保护部首次向媒体

   从3月份宣布成立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之后,环境保护部的这三个司一直在低调运行,甚至连司长都缺位。

  6月13日,环境保护部首次向媒体通报了新设立的水环境管理司、大气环境管理司、土壤环境管理司组建及其运行情况。

  环保部介绍,这三个环境管理司自组建以来,人员已基本调整到位,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正协调有序推进。

  2015年2月,中编办批复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设置水环境管理司、大气环境管理司、土壤环境管理司。经过一年多的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3月启动实施。

  环保部介绍,按环境要素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司,是适应新的形势完成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目标的重要改革举措,是促进环境管理转型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

  随着今年5月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发布,我国环境治理中针对水、大气、土壤的“三大战役”行动计划均已齐备。环境治理执法进入全面具体施行阶段。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此前表示,设立这三个司的主要目的,是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的总目标,以水、大气、土壤三个有明确质量要求的环境介质管理为核心业务,理顺内部职责和业务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履行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职能。

  据了解,实施方案主要对三个环境管理司及相关司局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作了调整:在职能上,将原污染防治司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职能整合后按环境要素分到三个司,强化其包括制订环境标准在内的若干管理手段职能,并针对内部职责交叉问题,理顺农村环保、生态补偿、环境信息、考核创建等职责,明确工作分工。在机构设置上,根据职责调整和工作需要,对三个环境管理司内设机构进行合理设置,并对部内相关部门内设机构及职责作了相应调整。

  其中,水环境管理司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和组织实施水体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拟订水环境功能区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测算并确定水环境容量,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估。拟订和监督实施国家重点流域、重点海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省(国)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等。

  大气环境管理司负责全国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承担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和相关环境功能区划等工作。组织测算并确定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开展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承担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拟订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指导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建立对各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等。

  土壤环境管理司负责全国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和规范。拟订土壤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测算并确定土壤环境容量,开展土壤环境承载力评估等。

  环保部介绍,目前,三个环境管理司正按照职责分工,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贯彻落实水、大气、土壤三个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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