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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来源:
时间:2016-06-23 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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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南:一、资源概况新疆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全年日照时数为2550~3500小时,日照百分率为60%~80%,年辐射总量达5430~6670MJ/m2,年辐射照度

:一、资源概况

新疆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全年日照时数为2550~3500小时,日照百分率为60%~80%,年辐射总量达5430~6670MJ/m2,年辐射照度总量比我国同纬度地区高10%~15%,比长江中下游地区高15%~25%。居全国第二位,仅次于西藏高原,受环境温度和风沙尘暴影响,新疆太阳能利用的最有利季节是夏、秋两季。全年日照大于6小时的天数为250~325天,日照气温高于10℃的天数普遍在150天以上。新疆太阳能资源,主要分布于五大区域(天山南麓、天山北麓、东疆东部、北疆中部、北疆北部),依据太阳辐射量分为四个资源带。东疆东部为资源丰富带,太阳能年辐射照度大于660万千焦/平方米,天山南麓为资源次丰富带,太阳能年辐射照度为580~620万千焦/平方米。天山北麓为资源较丰富带,太阳能年辐射照度540~580万千焦/平方米。北疆中部、北疆北部为资源亚丰富带,太阳能年辐射照度500~540万千焦/平方米。

二 、电价及补贴政策

1、国家政策

光伏电站: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标杆上网电价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全国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分布式光伏: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2、新疆地方政策

新疆目前没有全自治区范围内的针对光伏项目的补贴电价政策。

三 、经济性评价

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地区按照电价区划分属于Ⅰ类资源区,年满发小时数在1550h左右;其他地区属于Ⅱ类资源区,年满发小时数在1450h左右。两类资源区的光伏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Ⅰ类资源区

1 、光伏电站项目

新疆Ⅰ类资源区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80元/kWh。假设项目单位造价为8000元,装机容量10MW,年利用小时数1550小时,依据以上条件测算,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该项目融资前税前收益率在10.86%之间,投资回收期在8.68年之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Ⅰ类资源区光伏电站项目财务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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