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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对金融支持煤炭供给侧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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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6-16 17: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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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对金融支持煤炭供给侧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山西省金融办近日出台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细则》,分别从保规模、争增量、扩直融、优结构、盘存量、促创新、压不良七个方面对金融支持煤炭供给
山西省金融办近日出台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细则》,分别从保规模、争增量、扩直融、优结构、盘存量、促创新、压不良七个方面对金融支持煤炭供给侧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细则》突出了三方面的内容:首先,要力争全年煤炭行业融资量不低于上年。积极争取各金融机构总部支持,对优质煤企和主动去产能、有一定清偿能力的煤炭企业,通过实施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措施,优先予以支持。确保2016年对省属七大煤炭集团不发生抽贷行为,力争全年煤炭行业融资量不低于上年。
其次,要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争取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交所、深交所、新三板等交易场所的支持,继续稳步提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公司债的发行规模,推动已上市煤炭企业再融资,加快大型煤炭集团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融资,力保煤炭企业2016年债券融资不低于上年。充分利用保险资金、银行定制股权产品等方式,帮助企业重组债务,通过发行永续债等债务融资工具补充资本金,通过并购债、债贷联动以及债贷基组合等新型融资产品募集资金,降低杠杆率,推进煤炭企业股权多元化。
第三,要全力化解不良。针对金融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分门别类,加大协调指导力度,限期整改办结,切实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用足用好不良贷款核销和批量转让政策,加快推进债务处置,做到应核尽核。引导各资产管理公司优先处置煤炭行业金融不良资产,提高煤炭企业再融资能力,力争2016年末全省不良贷款率同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