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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干法水泥熟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分析

来源:
时间:2016-06-15 20: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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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干法水泥熟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分析  环保 水泥行业作为我国主要的高能耗、高排放产业,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等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对水泥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先后出台

  环保 水泥行业作为我国主要的高能耗、高排放产业,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等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对水泥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加快对严重污染和高能耗的立窑水泥和小旋窑水泥等落后生产工艺的淘汰。同时鼓励地方和企业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同时发展新型干法水泥,促进建材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为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的重点和难点,水泥行业节能减排效果对完成我国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工业可持续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十二五”时期,国家对水泥行业污染减排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不仅需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同时新增氮氧化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行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技术,淘汰落后产能。

  因此通过水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各不利因素,提出节能生产工艺、减排措施、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生态保护、噪声防护等措施,为新建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指导,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预防为主的特点,从源头减轻水泥行业对环境的污染,意义十分重大,新型干法水泥行业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重点关注问题如下: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规模符合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中指出“利用现有2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纯低温余热发电;粉磨系统等节能改造”为鼓励类建设项目,“2000吨/日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为限制类建设项目。《水泥行业准入条件》中规定,“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等量或减量淘汰的原则执行”,“单线建设要达到日产4000吨级水泥熟料规模,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市场容量有限的边远地区单线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日产2000吨级水泥熟料(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和特种水泥生产除外)。”

  (2)装置设备符合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提出建材行业近期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目标任务是:“淘汰窑径3.0米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的除外)、水泥湿法窑生产线(主要用于处理污泥、电石渣等的除外)、直径3.0米以下的水泥磨机(生产特种水泥的除外)以及水泥土(蛋)窑、普通立窑等落后水泥产能”。

  (3)工艺符合性

  《水泥行业准入条件》中规定,“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要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要配置纯低温余热发电,有可供设计开采年限30年以上的水泥用灰岩资源保证,并做到规范矿山勘探、设计、开采。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加强环境保护,及时复垦绿化,严防水土流失。”

  (4)总量符合性

  《水泥行业准入条件》中规定,为避免行业产能过剩,“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等量或减量淘汰的原则执行”。《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中对水泥行业的产业政策导向为“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执行等量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支持企业在现有生产线上进行余热发电、粉磨系统节能改造和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及垃圾等。

  (5)选址符合性

  《水泥行业准入条件》中规定,“严禁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水泥(熟料)项目。禁止在无大气环境容量的区域内新建水泥(熟料)生产项目,对该区域已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的改造项目要做到以新代老、减排治污”。

  综合以上产业政策分析,水泥行业应重点执行淘汰落后产能,严格关小上大,提出等量淘汰企业名单,新建企业单线建设要达到日产4000吨级水泥熟料,配置纯低温余热发电,有可供设计开采年限30年以上的水泥用灰岩资源保证,同时确保新建项目增产不增污,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水泥企业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认为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2、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效果分析

  水泥行业热能损失重点集中在窑头窑尾废气。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相比于传统工艺从能耗方面已有大幅改进。目前国内相对先进的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水泥熟料生产线的节能措施主要包括纯低温余热发电及高固气比预热预分解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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