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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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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6-15 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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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报告国家能源局监管公告2016年第10号(总第43号)  2015年全国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报告  二〇一六年四月  为进一步规范电力

国家能源局监管公告2016年第10号(总第43号)

  2015年全国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报告

  二〇一六年四月

  为进一步规范电力调度交易工作,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5年市场监管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国能监管〔2015〕183号)部署,2015年6月至7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各派出机构开展了全国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本次监管时间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覆盖了我国境内除西藏外的全部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涉及300余家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以及电力用户。各派出机构通过对相关数据汇总分析、与电力企业座谈、询问有关人员、调阅资料、调取调度自动化系统(EMS)和“两个细则”(《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技术支持系统历史数据以及使用电力系统专业分析工具(PSASP软件)计算等方式,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检查。在对各派出机构监管情况的汇总、分析、提炼以及与电力企业沟通基础之上,形成本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全国电力市场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13.6亿千瓦,同比增长8.7%;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57.6万千米,同比增长5.2%,220千伏及以上公用变设备容量30.3亿千伏安,同比增长8.8%;2014年全国发电量5.5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6000千瓦及以上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4286小时,同比降低235小时。

  2014年,全国省级及以上统调机组上网电量4.27万亿千瓦时,江苏、广东以及山东统调机组上网电量位居前三,具体情况见图1-1。

  图1-1 全国省级及以上统调机组上网电量柱状图

  2014年,全国共备案电力交易合同5030份;全国41家省级及以上电网企业应向发电企业支付合同费用1.8651万亿元,实际支付1.8646万亿元,电费结算率99.98%。实际电费结算中,承兑汇票占全部实付电费的5.97%,其中国家电网系统6.31%,南方电网系统0.33%,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45.09%。内蒙(蒙西地区)、宁夏、青海、甘肃省电力公司支付给电厂承兑汇票占总电费的比例超过40%。具体见图1-2。

  图1-2 全国省级及以上统调机组上网费用实际支付和承兑汇票支付图

  (二)电力调度情况

  2014年,全国范围内电力调度机构总体上能够按照公平、透明的原则安排电力生产,不断优化电网运行方式,披露和公开相关信息,较好地完成了电力生产组织任务,确保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专栏1华东区域电网备用共享机制提高电网经济安全性

  2014年,宾金直流760万千瓦满送浙江电网后,浙江电网系统旋转备用需求剧增,华东电网公司出台了《华东电网运行备用调度管理规定(试行)》(华东调〔2014〕91号),在国内建立了首个区域级的系统旋转备用共享机制,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浙江电网需要承担的旋转备用。在2015年上半年发生的宾金单极闭锁和另一极紧急降功率运行故障事件中,宾金直流损失功率近600万千瓦,由于华东电网互济功能充分发挥,浙江拉闸限电得以避免。

  2014年,全国省级及以上新增统调发电装机容量8403万千瓦(见图1-3),其中新疆统调、国网统调、浙江统调新增机组居前三。全年形成新增机组调试期电量差额资金约15.72亿元。

  图1-3 全国省级及以上新增统调发电装机容量柱状图

  (三)电力交易及合同执行情况

  1. 电力直接交易

  2014年,全国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电量为1516亿千瓦时,实际执行1493.2亿千瓦时,完成率98.5%,其中蒙西、广东、山西统调机组的实际电力交易电量位居全国前三,分别达到361亿千瓦时、151.6亿千瓦时、121亿千瓦时。具体情况见图1-4。

  图1-4 省级及以上统调机组电力直接交易情况

  (注部分省份为价差传导;未出现的省级及以上统调机组费用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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