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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文助力生物质能源发展

来源:
时间:2016-01-18 0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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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文助力生物质能源发展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6-2017年)》。《行动计划》提出浙江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对燃煤的治理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6-2017年)》。《行动计划》提出浙江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对燃煤的治理,确保能源利用效率,能源消费清洁化,节能新技术等方面加大力度的同时,也加大重视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助力生物质能源的发展。

  1推进能源消费革命

  《行动计划》中指出要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全面推行“一挂双控”措施,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落实新高耗能项目,用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从源头上控制新增用能量,进一步优化增量用能配置。同时,也要积极探索开展项目竣工节能验收和项目投产后实际能效评估。

  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把新建涉煤项目准入关,积极优化省内电力调度,大力推进电力、天然气、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加大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改造力度,确保2016年、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量不高于2012年水平。

  2推广节能新技术

  实施热电联产改造、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能效提升、绿色照明等五大节能工程,力争年节约100万吨标准煤。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改造,重点推动公共机构LED照明产品改造。

  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修订公布《浙江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进一步完善推广应用体系,推广应用一批节能技术和产品;同时,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等节能新机制。

  3煤炭消费替代

  具体措施如下:  

  一)扩大电力消费,加快推进煤(油)改电;

  二)扩大天然气消费,逐年扩大天然气消费量;

  三)鼓励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燃煤,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同时,在城市禁燃区外适度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标准;

  四)发展集中供热。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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