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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投资:小心“好大一个坑”

来源:
时间:2015-12-09 12: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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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投资:小心“好大一个坑”打开微博和手机客户端,种种“炒股?不如炒原油!”“原油投资,钱来得飞快”等语句不断袭来,诱惑多多,令人怦

打开微博和手机客户端,种种“炒股?不如炒原油!”“原油投资,钱来得飞快”等语句不断袭来,诱惑多多,令人怦然心动。事实果然那么美吗?

近日,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十名投资者聚集南宁,投诉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及其会员单位涉嫌现货原油投资诈骗致他们损失1000多万元。继贵金属、白银、黄金之后,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国不少商品交易所因“原油投资”业务陷入纠纷,暴露出一些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在交易品种和规则、发展模式等方面存在的诸多违规之处。

一个月,亏了300万

来自浙江的汪女士告诉记者,今年8月底,她妹妹和她被拉入了一个股票交流QQ群,随后又转到“新浪教室”,每天有几名“老师”轮流讲课。“老师”称当前股市行情不好,投资炒原油来钱快,采取的T+0模式,全天22小时都可以交易,很快就能把股市套的钱赚回,并晒出不少盈利单,并称他们是在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的平台上交易,安全有保障。

在“老师”的鼓动下,汪女士通过客服人员,只发了身份证和银行卡照片、在网上填了申请表就开户了,并陆续投入了300万元,在“老师”“喊单”指挥下操作,从9月初到10月初一个月的时间里亏损达到180万元,加上她妹妹的亏损一共亏了近300万元。

其他投资者的遭遇和汪女士类似。来自宁夏的杨女士说,一开始她并不相信,后来她查询了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有相关批文等,觉得也很正规。“首次交易时赚了1万多元,之后就增加投资金额,但往后交易全部亏损,不到12天时间40多万元就没了踪影。”

记者从多名投资者的交易软件上看到,交易产品有“南商铝”“南商沥青”“南商油”“南商大豆油”等。记者看到,“南商油”代码中有OIL(英文“石油”)字样,每桶200多元的价格也与当前国际原油价格相当。据这些投资者介绍,他们这四五十人的亏损金额加起来有1000多万元,而网上还有一个200多人的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诈骗维权QQ群。

遭受巨额亏损后,这些投资人开始查询相关规定,并认为这一交易存在诸多可疑之处。“经查询发现,我们的交易都是通过交易所112号会员单位江苏国恒丰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操作的,但我们并不知情。”杨女士说。

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一名接待记者的工作人员表示,南商所没有上线过现货原油产品,“南商油”是大豆油。南商所微信公号此后发布公告称,交易所是第三方平台,平台只对开户及操作的真实性审核,对合作会员企业单位和旗下自然人投资者的交易行为不负任何责任。

记者与江苏国恒丰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联系,采访要求被拒绝。南宁市金融办负责处理这一事件的冯姓科长表示,他们将会把调查结果上报上级部门,现在不能公开。

你的本金,他的利润

近两年来,全国不少地方的交易所均因炒贵金属、炒白银、炒金、炒原油等出现类似纠纷,涉及众多个人投资者大量资金。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不少大宗商品交易所在交易品种、交易规则、会员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专业知识较少、风险意识不强的个人投资者很容易蒙受损失。

代理过多起商品交易所投资纠纷案的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认为,目前国内许多商品交易所的根本问题在于其上市的交易品种和交易规则并未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针对今年以来现货原油投资引发的诸多纠纷,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近日表示,商务部尚未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市场从事原油、成品油交易。证监会此后也表示,将对投资原油期货比较集中的地方,要求有关部门会商加强整改。

“不少现货交易所已经严重背离了现货交易的方向。”广西北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吕锋说,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是以实物交割为目的,而当前不少交易所开展了不少针对个人用户的投机性业务,交易方式本质上是以集中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的规定,损害了金融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比如,国务院通知明确规定,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品种时间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而在上述南商所等纠纷中,交易系统均是采取T+0的模式,全天22小时随时交易,杠杆高达30多倍甚至50倍,投资风险巨大。

业内人士表示,现货交易变成期货投机、交易品种和交易规则偏离正常轨道引发了更多问题。“由于现货原油交易并未产生,投资者与会员、交易所实际上是互为交易对手方的对赌关系,投资者亏损的本金即是会员和交易所的利润。”此前,一些交易所的交易软件就屡屡被曝出“猫腻”。

上述南商所投资人也表示,在交易时存在盈利时卖不出、出金困难等问题;所谓的“分析师”在指导他们操作过程中也存在“喊单”频繁、反向“喊单”等问题;双向手续费、点差、隔夜费等高额经纪费也加重了他们的损失。

维权不易要注重保存证据

记者了解到,目前对于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监管涉及证监、商务等多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向行政部门投诉的过程中普通投资者容易陷入多头管理的困境,行政调查过程也比较漫长。

上述南商所投资者表示,他们已向公安、金融、信访等部门多次反映,虽然南宁市金融办开展协调并组织了调查,但多次协调仍无积极进展。“我们实在是耗不起了。”一位投资者说。

业内人士表示,此类交易具有较强的电子化、专业性特征,查处此类交易纠纷,一方面需要国家相关行业部门与地方政府强化配合、提高调查效率,同时投资者也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注意保存好开户协议、银行交易清单等有效证据。

王德怡表示,此前在一些炒贵金属等案件中,一些地方法院已认定此类交易为非法期货交易,理由是其买卖的标的物为交易平台所设置的标准化合约,具有多客户集中交易、连续交易的特征,交易机制符合期货交易的根本特征。他建议,投资者向行政部门投诉,要采取书面方式,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有权就涉案交易模式直接进行认定,确认交易无效后可判令返还投资者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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