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治理空气污染应急预案要有“行动力”
治理空气污染应急预案要有“行动力”随着北方地区逐步进入供暖季,雾霾频频来袭,再一次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相关部门的执政能力。驱霾不能“等风来”,各省份
随着北方地区逐步进入供暖季,雾霾频频来袭,再一次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相关部门的执政能力。驱霾不能“等风来”,各省份应主动作为,做好打“持久战”和“攻坚战”的准备。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治霾防霾方法,推广清洁能源代替烟煤供热取暖
日前,辽宁沈阳遭遇今年最严重空气污染。11月8日,沈阳PM2.5浓度爆表,全市PM2.5均值一度达到1155(微克/立方米)。然而,空气污染一级预警发布数小时后,建筑工地却顶着停工禁令继续施工、机动车限号行驶措施并未执行……治理空气污染的应急预案面临“梗阻”,让市民难以理解。
事实上,沈阳发生的事情绝非孤例。随着北方地区逐步进入供暖季,雾霾频频来袭。针对严重的空气污染,各地都制定了应急预案,但从现实操作来看,有些预案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空气质量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驱霾不能“等风来”,需要积极行动、不懈努力。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国务院先后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今年1月,新《环保法》的颁布实施,也对地方污染治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特别是对于偷排污企业采取“无上限”的处罚,让群众看到了法律为美丽中国建设保驾护航的力量。
但严格的法规需要严肃地执行,需要相关部门的集体行动。各地应对空气污染制定的预案看起来面面俱到,实际上却存在不少问题:可操作性怎样?各部门之间应该如何联动?如何让环保部门切实履职并建立问责机制?在极端重污染的情况下,如何及时停止中小学生在室外上体育课?用什么方式及时传递信息?如何让更多群众了解空气污染程度和防护措施?如果上述问题没弄清楚,应急预案就会成为一纸空文。沟通渠道不畅、各项指令不能真正落实,这样的“梗阻”让应急预案很难收到实效。
如今,雾霾再一次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相关部门的执政能力。“十三五”规划建议将“绿色发展”列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我国还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这些文件相互衔接,彼此呼应,明确了我国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生态环境治理的理念、原则、目标和任务,表明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顶层设计方案与路线图。
笔者认为,各省份应主动作为,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打“持久战”和“攻坚战”的准备,了解当地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对高排放企业做到心中有数、加强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取缔。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治霾防霾方法,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和信息发布平台,推广清洁能源代替烟煤供热取暖。唯有如此,才能形成“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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