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锂离子电池用碳复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GB/T 30835-2014)
锂离子电池用碳复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GB/T 30835-2014)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电池用炭复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电池用炭复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162金属粉末 振实密度的测定
GB/T 6283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GB/T 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9724化学试剂 pH值测定通则
GB/T 12805实验室玻璃仪器 滴定管
GB/T 13732粒度均匀散料抽样检验通则
GB/T 19077.1粒度分析 激光衍射法 第1部分:通则
GB/T 19587气体吸附BET法测定固态物质比表面积
GB/T 20123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4533-2009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
JCPDS(01-077-0179)磷酸铁锂X射线粉末衍射标准图谱
IEC 62321电子电器产品中限用的六种物质(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浓度的测定程序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炭复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lithium iron phosphate-carbon composite cathode materials
具有橄榄石型结构的磷酸铁锂和碳复合而成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属于正交晶系,具有一堆嵌锂通道,锂离子可在晶格内进行可逆脱嵌。材料的理论比容量170mA·h/g。
4分类和代号
6试验方法
6.1外观
自然光条件下目视观察。
6.2粒径D50
按照GB/T 19077.1中规定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6.3水分含量
按照GB/T 6283中规定直接电位滴定法测定水分含量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6.4 pH值
先后称取1.000g±0.001g(精确到0.0001g)试样和50.00g±0.01g(精确到0.0001g)水于100mL烧杯中,搅拌后,超声10min,静置待测。参考GB/T 9724中规定的测定方法对待测溶液进行测定,测定结果即为试样pH值。
6.5 BET比表面积
按照GB/T 19587中规定容量法测定粉末BET比表面积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6.6振实密度
按照GB/T 5162中规定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6.7粉末压实密度
按照GB/T 24533-2009中附录L规定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6.8碳含量
按照GB/T 20123中规定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6.9锂含量(除碳含量之外)
按照附录A中规定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6.10铁含量(除碳含量之外)
按照附录B中规定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6.11磷含量(除碳含量之外)
按照附录C中规定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6.12晶体结构
按照附录D中规定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6.13铁离子溶出率
按照附录E中规定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6.14首次库仑效率
按照附录F中规定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6.15首次可逆比容量
按照附录F中规定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6.16倍率性能
按照附录F中规定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6.17电导率
按照附录G中规定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6.18限用物质含量
按照IEC 62321中规定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7检验规则
7.1采样方法
7.1.1取样
7.1.1.1袋装锂离子电池用炭复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按GB/T 13732进行取样。在干燥环境下打开要采集的炭复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袋口,用洁净的不锈钢取样钎沿轴线插入袋子中,插入深度不得小于取样袋深度的4/5,在袋子内物料中心轴线周围20mm范围内取样。
7.1.1.2为使采集的样品能代表该批产品的质量,将采集好的全部样品合并,放在一个有足够强度和适当大小的正方形薄膜或者牢固柔软的干洁纸上,用翻滚法反复混合均匀(翻滚15次以上),混合后组成的样品应不小于500g。缩取250g的试样两份,一份试验用,一份备用。
7.1.2样品标签
样品盛入PVC样品罐后,立即在外壁贴上标签。标签标扩下列内容:
a)样品类别及编号;
b)总体物料批号及数量;
c)样品量;
d)采样日期;
e)采样者姓名。
7.1.3样品的保存
7.1.3.1样品应密封保存,并贮存在防破包、防雨、防潮等环境下。
7.1.3.2备用样品有效贮存期为12个月。
7.2检验
7.2.1出厂检验
对每批次样品的粒度、碳含量、水分含量、BET比表面积、振实密度、电化学性能、铁离子溶出量、电导率等指标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货。
7.2.2型式检验
对本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进行检验,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原材料型号、供货厂家等有变更时;
b)生产工艺流程有变化时;
c)生产设备停产半年以上,再开始第一次生产时;
d)客户有特殊要求时。
7.3验收规则
7.3.1产品符合表2中某一列别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为合格品。若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该类别要求,应从同批次产品的取样袋中加倍取样对不合规项复检,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不能归于表2中产品类别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协商要求判断是否合格。
7.3.2生产厂的检验部门应保证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并在每批产品出厂同时给收货方寄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7.3.3收货方有权按本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有权拒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
7.3.4收货方在收到产品一个月内应对产品进行验收检验,如有异议时,应以备用样重新检验,如仍有争议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8包装、标志
8.1按每包25kg的净重进行包装。特殊要求的包装由供需双方商定。
8.2包装在干燥环境下进行,先将产品装入防水包装,特殊的包装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8.3包装好后的产品再用复合袋或塑料桶、纸桶等包装。
8.4锂离子电池用炭复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标志应符合GB/T 191中的要求。产品的每个包装袋正面应有醒目的标志,标志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
b)型号及规格;
c)所执行标准的编号;
d)净重;
e)生产厂名;
f)制造日期、生产批号或出厂日期、编号;
g)警示说明;
h)其他标识。
也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标识。
9贮存和运输
9.1产品运输表示应符合GB/T 6388中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的规定。
9.2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
9.3产品堆放应整齐、清洁,注册商标、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标志应清晰易辨认。
9.4避免与可使产品变质或使包装袋损坏的物品混存、混运。
9.5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保证产品的包装清洁无破损,凡漏出包外的产品,不得反入包内。
9.6供方应提供本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安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