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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价格改革首提时间表:两年内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

来源:
时间:2015-10-16 20: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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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价格改革首提时间表:两年内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随着能源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其中的核心环节能源价格改革也进入攻坚期。10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随着能源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其中的核心环节能源价格改革也进入攻坚期。10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为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的价格改革划定了清晰的时间表。

意见明确,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逐步覆盖各省级电网,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针对电力领域,意见提出,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推进电力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制定电网输配价格。

这一表述,与今年3月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下称9号文)完全契合。9号文是指导当前正在进行的电力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关键是有了时间表,这是最核心的,以往的改革都是有基本原则,但没有时间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澎湃新闻评价称。正如林伯强所说,在中国此前十余年的电力体制改革中,曾出台过许多具备清晰改革目标的文件,但在具体执行中,往往因不断地设置“试点”、没有时间表而无限期延后甚至最终流产。

林伯强称,价格改革往往最为艰难。从现在到2020年的时间还相对宽裕,但到2017年只剩下2年时间,若能真正完成,无疑是巨大的进步,但在具体实施中,困难还很多。“但是意见中也作了一个注脚,基本放开,究竟怎样算基本放开?这个度如何把握?”

意见还提出,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逐步覆盖到各省级电网,科学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改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逐步形成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在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之前,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标杆电价体系,使电力价格更好反映市场需求和成本变化。

目前,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已从深圳扩大到蒙西、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六省。就在此前两周,国家发改委密集批复了贵州、云南和蒙西三地电价改革试点的相关请示。根据意见,试点还将继续扩围,输配电价改革也将继续提速。

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对澎湃新闻称,试点肯定会继续扩展,“这些试点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试点,本身就是带有推广性质的。”对于时间上的紧迫性,韩文科说,既然整个顶层设计的要求是2017年放开,能源领域的价改就要在这个时间之前实现。

另有电力专家对澎湃新闻提出,在煤电价格联动尚未有效运转的情况下,电力改革面临的情况更复杂、阻碍也更大。韩文科认为,意见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表述,意味着改革之后的煤电联动将会有别于此前的机制设计。

据澎湃新闻了解,9号文的六个核心配套文件,即《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发布在即。

油气价格改革最大障碍在于既得利益者

针对油气领域价格改革,《意见》提到,会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

目前,国内成品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当调价幅度低于50元/吨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也就是说,和国际油价挂钩,但无法体现国内供需关系。

“放开成品油价格后,意味着国家不再有一个基准价,而是由上游生产企业、下游炼化企业等供需关系决定价格,这对于中国的汽柴油市场发展来说是一种推进。”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陈占明告诉澎湃新闻。

相较于成品油成熟的定价机制,国内天然气定价采取的是净回值法。具体来说,天然气的销售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前提是可替代能源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挂钩,在此基础上倒扣输配费用回推天然气各供应环节的价格。

此前,国家虽然对天然气价格进行多次改革,但仍无市场化可言。甚至有分析师认为,当前国内的天然气已基本丧失经济性。这与中国提倡清洁能源利用的规划不符,也与国家期待提高天然气应用、提高一次能源消费占比的愿景相背离。

“从今年上半年中国的天然气使用增速来看,是历史最低的水平,只有3%-4%。出于清洁能源使用和环境保护的考虑,对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有利于提高国内天然气的使用率。”安迅思燃气产业链总监黄庆告诉澎湃新闻。

在陈占明看来,由于当前国际油价整体处在低位,在此时进行成品油价格调整,可以起到一定的缓冲,对国内消费者来说不会感受到太大压力。但天然气价格此前存在进口成本高于销售价格的问题,因此在调整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来说并不是一个利好。

“国家层面是希望尽快在油气领域引入竞争,让市场来主导油气价格。而推进市场化的最大阻碍可能会来自既得利益者。特别是像‘三桶油”等国有企业,他们拥有从上游开采到下游炼化的一体化产业,对于他们来说,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会触碰到他们的利益。”陈占明说。

通过完善服务价格政策,逐步实现环境领域的价格到位

在环境领域,北京大学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薛涛对澎湃新闻称,国家重视环境领域的发展,将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列为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向之一,该《意见》中提到的内容基本已在研究制定或推进实施中。

薛涛称,由于环境领域基本上属于公共事业,其不存在所谓的价格机制。比如,水价并不像煤价等存在完全由市场来定价的情况,基本上是尽量让收取的费用能完全覆盖掉其全成本即可。而当前环境领域价格到位的比例仅50%左右,预计到2020年环境领域的平均成本将会上涨一倍,环境领域价格的将逐步实现到位。

比如在水价方面,薛涛称,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高是一个大的趋势。因目前的水价包括供水水价、污水处理费用和水资源费等,未来水价将会有一波的涨价潮,这波涨价潮将会逐渐在一、二、三线城市间铺开。

《意见》提到,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探索建立政府向污水处理企业拨付的处理服务费用与污水处理效果挂钩调整机制,对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薛涛称,早在2015年年初,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三部门就联合下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提高污水处理费。其中规定,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等。而这个价格也仅仅能够覆盖掉一定条件下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费,将来可能还会有更进一步的调整。

此外,《意见》还提出,通过环保税收和环保收费相结合来提高企业主动治污的积极性,不过现在暂未有确定消息说环境税什么时候进行开征,虽然环境税征收可能还需要时间,但是一个发展的大方向。

薛涛称,在这些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不会很容易。因为环境领域有一些大量的通过中央财政支付转移资金的项目,有时地方政府的价格调整不到位的话,还需中央财政进行支付。但《意见》中没有提到关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事情,如果有这个的话,实现环境领域价格到位的力度可能会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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