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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进口废枕木,环保部被诉

来源:
时间:2015-09-10 1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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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进口废枕木,环保部被诉本来想从加拿大进口一批铁道防腐废枕木处理后再利用,不想环保部认定这批枕木为“固体废物”禁止进口,北京锦程同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随

本来想从加拿大进口一批铁道防腐废枕木处理后再利用,不想环保部认定这批枕木为“固体废物”禁止进口,北京锦程同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随即一纸诉状将环保部起诉至市一中院。这也是我国首例涉环保部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的新类型案件。昨天上午,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担任案件审判长的是该院院长吉罗洪,环保部固体处处长和代理律师出庭应诉。

事件:进口废枕木被定“固体废物”

锦程同创公司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及各类防腐木材的开发利用,2011年至2012年间,该公司了解到加拿大国家铁路公司有一批“已使用过的铁道枕木”,随即派人前去了解情况,并初步达成了买卖意向。

但加拿大方面将“已使用过的、可重复利用的枕木防腐木材”归为“具有危险性可再循环利用的材料”,为此,加拿大环保部门依照国际公约向我国环保部发函征询意见。我国环保部回函称,铁道旧枕木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因这一回函可能导致生意做不成,2014年9月,锦程同创公司连同另一家企业致函环保部污染防治司领导,要求纠正这一“错误的、不负责任的回复”。

不久,环保部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回函,表示“锦程公司打算进口的已使用过的铁道枕木,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锦程公司不服这一回函,申请了行政复议。

今年1月30日,环保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该复函对两公司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为由,驳回了两公司的行政复议申请。锦程同创公司不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复函,判令被告重新答复,允许其进口。

原告:以前进口过涉案枕木

昨天上午,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原告方面由一名公司负责人和代理律师出庭,而环保部则由固体处处长和代理律师出庭应诉。

庭审中,原告方认为,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只有被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的固体废物才不允许进口。而2009年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并没有涉案枕木这一项。且其打算进口的“使用过的枕木”只能算是“旧物”。“旧物不是废物,因此环保部的认定是错误的。”原告方律师说。此外,原告还提出,公司以前进口过涉案枕木,涉案复函的认定缺乏法律依据。

环保部:复函不是行政行为

针对原告的起诉,环保部的代理人表示,涉案的复函只是向原告单方面传达,并没有送达有关单位也没有向社会公众发布,因此没有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此外,这份回函只是针对原告致信环保部后作出的回函,并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许可行为,因此不具有可诉性,“这个回函只是我们针对群众来信来函的一种回应。”

此外,环保部方面表示,对于危险废物、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等,均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铁道枕木的危害主要是木材外层涂的防腐油会影响环境,我国每年也会产生一大批这类木材,处理已经有难度,因此更不应该从外国进口这类物品。”律师说。

昨天的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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