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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智能用电的思考

来源:
时间:2015-09-08 1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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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智能用电的思考“互联网+”无疑成为今年最热门的话题,自提出至今,促进了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已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基础平台。

“互联网+”无疑成为今年最热门的话题,自提出至今,促进了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已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基础平台。“互联网+”将继续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2015年7月初,国务院对外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基于互联网的新经济业态发展目标,并将“智慧能源”作为11个“互联网+”具体行动之一,首次将智慧能源提升至战略高度。“互联网+”智慧能源,其实质就是“能源互联网”,即依托互联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融合,借助能源物理网和互联网平台,实现整个能源系统效率的最优化。

“互联网+”智慧能源对电力公司推进智能电网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其在分布式电源及微电网、工业用电需求侧管理、家庭智能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等智能用电领域将对电力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一是鼓励数据挖掘与预测,有利于智能用电功能拓展

《指导意见》鼓励能源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设备状态、电能负载等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与预测,有利于电网公司构建强大的基础数据资源池,通过对客户端电能负载的实时采集、分析挖掘和大数据分析,借助现有多业务应用平台,开展综合性智能用电功能拓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是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有利于公司智能配网创新

《指导意见》要求建设多能源协调互补的能源互联网,将有利于电网公司发挥分布式发电、储能智能微网、主动配电网等关键技术上的领先优势,构建电力设备和用电终端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逐步建成开放共享的能源网络,实现科技创新和清洁发展,实现互联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融合与创新。

三是探索能源消费新模式,有利于电能替代技术发展

《指导意见》进一步认可电能替代理念,要求推进电动汽车、港口岸电等电能替代技术的应用,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服务区域试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将有利于电力公司加强能源生产和消费协调匹配,必将推动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和电能替代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并促进节能减排

四是客户平台业务创新,有利于创新项目运营模式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能源系统扁平化、用电设施智能化改造的产业转型目标。用电设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以及云计算、多维度数据采集技术的广泛应用,有利于电网公司充分利用开放性、互动性、实时性平台进一步创新和拓展业务模式,发展家庭能效管理等新型业务,创新个性化定制服务和能效管理新模式,构建共建共享的智能电网运营新模式。

五是推进光纤到户工程,有利于提升盈利增长预期

《指导意见》要求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推进电力光纤到户工程,实现同缆传输和多网融合。有利于电网公司打破行业壁垒,树立互联网创新思维,将智能运维、电力服务、数据信息和电子商务等要素资源进行融合创新,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但在多网融合、共建共享、通信质量等方面将面临巨大挑战。

互联网经济孕育了新型经济业态,为企业、个人提供了大众创新创业的平台,同时对传统经济进行渗透、变革,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电网公司在工作中,应以价值创造为主线,统筹各方资源,全面推动“电网企业”向“现代能源综合服务企业”转型,承载能源革命,促进产业革命,支撑国家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一是要加快关键技术研究,支撑智能用电科学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国家推进智慧能源建设的新机遇,开展电力光纤同缆传输、一体化公共服务网络、分布式发电、智能微网、主动配电网、用户终端智能化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展“互联网+”领域标准创新和升档工作,超前决策、超前谋划,占领“互联网+”在智能用电领域实用化应用新高地。

二是要深化终端用能管理,创新家庭能效管理模式。以庞大的用户群为先机,推进大数据、云平台的应用,提高能效评估和智能控制手段,以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为重点,创新运营模式,拓展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客户能源消费体验。

三是要促进能源协调互补,实现能源网络开放共享。加强部门横向协同,全面提升供电服务水平,深化研究分布式电源、微电网和电动汽车等随机性电源接入技术条件和运营模式,规范客户侧电源发展,构建电力设备与用电终端开放共享的能源网络。

四是要开展运营水平评估,促进应用功能实用化。以实用化应用为先导,研判市场发展趋势,评估盈利预期,借鉴“互联网+”融合应用经验,将智能用电纳入地方“互联网+”行动落实方案,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加强多方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创新建设和运营模式,促进应用功能的实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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