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疆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3.0版)(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5年02月05日关于新疆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3.0版)(征求意见稿)发布的最新消息:1月17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新疆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3.0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绿色电力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
1月17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新疆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3.0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绿色电力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电量。
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包括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交易),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出售、购买绿色电力的需求。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可再生能源。
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新疆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3.0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经营主体:
为推进新疆电力市场建设,完善新疆电力市场规则,现将《新疆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3.0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征求各经营主体意见。请各经营主体结合工作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5年1月22日上午13:00前将书面盖章版及可编辑版文档(模板详见附件)发送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意见反馈邮箱(xjdljyfk@163.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 白祖一:291152113699929865
曹瑞林:292634413999110844
附件:
1.《新疆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3.0版)(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模板
新疆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代章)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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